限制首相任期法案今天二读!首相安华今天亲自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限制首相任期累计上限为10年,以确保最高行政权力受到宪法约束。
指国家成熟靠行政实力
安华: 避免权力依附个人
安华今天提呈相关法案时表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迈向成熟,并非由特定领袖执政周期的长短而决定,而是根据国家行政和政策的实力作出判断。
“限制首相任期并非剥夺任何人领导的机会,而是确保国家体系不依附于任何个人。”
安华也举例说明,限制国家领导人的任期并非新课题。他以南非为例,总统任期为每届5年,最多可连任一次,即总任期上限为10年。这项规定旨在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与贪腐滥权,维护民主政权的稳定,确保大马未来的国家领袖,始终秉持人民委托以及问责原则。
他也形容,这项法案具有历史意义,将会为我国设立更明确的领导制度框架,也进一步完善宪法在各单位之间的合理分权,确保民主制度能够长远、稳定地发展。

图:Jabatan Penerangan Malaysia
反驳限首相任期属违宪
安华: 不影响元首权力
针对这项修宪,反对党在修宪一读时就曾传出激烈反对声浪。国盟党鞭达基尤丁质疑限制首相任期法案涉嫌违宪,他认为限制任期将干预并削弱国家元首任命首相的特权。
对此,安华今天也反驳道,这项修宪并不会削弱国家元首的权力和民主基本架构。
他解释,在联邦宪法下,首相的委任取决于国会下议院多数议员的信任,而且现有宪法并未对首相任期设限。
安华也呼吁朝野议员支持这项法案,以确保国家领导层不断更迭,维持国家秩序与稳定。
“我呼吁国会全体成员关注并全力支持,不仅是通过法律修订,更是留下治理遗产,彰显马来西亚选择透过限制权力强化行政最高权与问责领导。”
【新闻背景】
指限首相任期或削弱元首特权
国盟促展延并交由特委会审查
国盟党鞭达基尤丁上周四(2月26日)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敦促政府撤回有关首相任期限制的法案,并建议交由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PSSC)审查后再提呈修宪案。
达基尤丁表示,在野党认为限制首相任期有抵触《联邦宪法》之嫌,因此希望该法案能移交国会特委会。
“(若坚持推进),政府不仅会失去在野党议员的支持,甚至会无法获得非在野党议员的赞成票。基于此,我们作为在野党国会议员集体建议政府,推迟二读和三读法案的计划。”
达基尤丁解释,首相任期限制10年的建议,或将削弱国家元首委任首相的特权,并进而抵触《联邦宪法》的部分条文。
他指出,《联邦宪法》第40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在若干事项上拥有酌情权,包括在无需受任何一方建议约束下委任首相;而第43(2)(a)条文亦阐明,国家元首有酌情权,从获得多数支持的国会议员中委任首相。
“(该条文)并未设定5年或10年的条件,因此我们认为,这项法案抵触了宪法赋予国家元首的酌处权。”
鉴于修宪案直接涉及君主权力,达基尤丁补充,相关建议应先交给统治者会议以取得同意,否则若政府未能寻求马来统治者的同意便推行相关法案,将导致法律无效。
净选盟与8组织表态支持
“任期限制并无违宪问题”
尽管国盟对首相任期限制10年的建议持保留态度,这项建议仍获得净选盟及国内8个民间组织的支持,并呼吁朝野222名国会议员及58名上议员,落实相关建议。
相关组织发表联合文告指出,该建议完全符合宪法精神,并驳斥所谓“违宪”的说法。
该文告强调,相关条文本身已对首相资格设下限制,例如第43(7)条文阐明,透过归化或登记取得公民权者不得受委为首相,因此新增任期限制本质上也是一种资格或条件限制,并无违宪问题。
►《热点 Hotspot》正式开通WhatsApp频道!
点击此处链接,现在就追踪我们的频道,让你不错过国内大小事、网络热门话题、专题报道及时事评论。别忘了打开旁边的小铃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