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部长倪可敏再度因在选举期间宣布发展项目惹议。然而首相安华今天在国会为其护航,并指在提名日前宣布已获批准的项目,都不算抵触选举法令。
拨款已在去年财案中获批
安华:提名前宣布不违法
安华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回应伊党亚娄国会议员沙希淡的质问时表示,倪可敏在柔佛州选提名日两天前宣布拨款的举动,并没有触犯选举法令,因为相关款项早就在去年的财案中获批,属于既定的拨款。
安华指出,他已经查阅《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并获得选委会证实,竞选期间只是禁止宣布全新的发展项目。
“不可以宣布新项目。如果某项计划已在去年的财政预算案中获得批准,之后我们只是继续执行或宣布推进,这并不违反选举规定。”
“只要是在提名日以前宣布,既符合规定,也未违背操守。真正违背操守的是谩骂、侮辱和谎言,那才是更严重的道德问题。”

竞选期不能宣布新政策
安华:属于违法行为
然而安华补充,虽然法律允许宣布已批准的项目,但他个人倾向避免这样的行为,以免引起民众误解。
“我同意最好还是避免,以免引起误解。”
他说,就法律层面而言,如果有关项目并未列入已通过的财政预算案,也不属于相关部门既有的施政框架,而是在竞选期间宣布新的计划,那就是违法。
他也提醒,根据 《1954 年选举罪行法令》,一旦提名期开始,任何政府资源不得用于竞选活动,包括在选举期间宣布新项目。
“不得动用政府机器,在竞选期间宣布新的计划,无论是在市政厅、州政府或联邦政府层面都不允许。”
安华同时也在国会下议院首相问答环节中表明,他已提醒政府部长,避免出现类似的疏忽情况。
“我已在内阁提出此事,借此提醒内阁部长,以免出现疏忽的情况,同时也提醒了副部长和州务大臣。”
倪可敏选前宣布拨款
遭抨滥用政府资源组选
倪可敏6月25日在新山士姑来的一场活动上宣布,在第13大马计划第一滚动计划下,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下放总额2亿1,644万令吉的发展拨款给柔佛州,以加强房屋发展、提升公共设施并保障人民福祉。
其实这并非倪可敏在选举期间宣布政府拨款,而惹上滥用政府资源助选的批评。
早在2024年新古毛州席补选、双溪峇甲州席补选以及去年的亚亦君令州席补选中,倪可敏接连三次都在选举前夕宣布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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