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5个月后,柔佛王储随扈殴打聋哑电召车司机的案件,终于进入司法程序,涉案警官今早上庭面控时承认蓄意伤人罪,被判罚RM1,000。
五星级酒店外致伤电召车司机
柔王储随扈抵触蓄意伤人罪
根据控状,涉案警官莫哈末道菲(Muhammad Taufik Ismail)于2024年5月28日早上11.40AM,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大厅致伤47岁的电召车司机黄荣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下的蓄意伤人罪。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最高RM2,000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要求公正判决
“被告是警官本应保护受害者”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副检察司拉扎里(Razali Che Ani)要求法庭做出公正判决,因为该案件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媒体亦有广泛报导,导致民众质疑警方的专业。
“此案引发了社会的焦虑。申诉人是一名残疾人士,而被告作为警察,本应保护和帮助受害者,而不是伤害他。”
“应做出适当的判决,不仅要给被告一个教训,也要给社会一个教训,以避免将来再发生类似事件。”
被告任警察9年记录良好
代表律师要求法庭轻判
至于涉案警官莫哈末道菲的代表律师阿索(Ashok Athimulan)则请求法庭轻判,理由是被告过去9年担任警察期间拥有良好记录,属于初犯。
“他已经在警队工作了九年,他早前已认错表明很后悔。他想向受害者及其家人道歉。”
“他今天愿意来到法庭面对这项指控,因为他在执行安全护送任务时犯下了罪行,他知道这项判决会影响他的职业生涯。”
代表律师阿索表示,被告一开始便与调查官和控方合作,加上这不是有组织犯罪或极端暴力的案件,涉案警官没有要伤害受害者。他没有动机,也没有使用武器。
“这起案件与其他涉及严重伤害的案件不同,受害者只遭受了软组织伤害。”
在涉案警官认罪后,承审推事法拉娜比哈(Farah Nabihah Muhamad Dan)判处他必须支付RM1,000的罚款,若无法缴付则须以入狱20天替代。
【新闻背景】
事缘于2024年5月28日,聋哑电召车司机黄荣强将车停一家五星级酒店外等待接客时,遭到柔佛摄政王东姑依斯迈随扈,用拳头殴打头部。
5月31日,黄荣强召开记者会,申诉在警局内遭到警方胁迫撤案和解,而当时有一名王室代表在场。据称,黄荣强共签署四份报案书,仅有首份报案书是由黄荣强亲自供诉,另三份则是警方所准备。
6月5日,总警长拉扎鲁丁透露,相关调查报告已呈交予总检察署,以作进一步行动。同一天,警方也向黄荣强录供,以调查警员滥权的相关指控。
7月19日,聋人权益与福利倡导组织(DAWN)陪同黄荣强到总检察署提成备忘录,促请总检察署提控嫌犯。
在事件发生将近2个月半却毫无进展后,黄荣强8月14日在律师苏仁德兰的陪同下,含泪公开未经剪辑被打过程的视频。
根据黄荣强的行车摄录仪画面显示,他当时将轿车停下,等待2名外籍乘客到后车厢放置行李,随后现场便传来驱赶的呼喝声,“jalan,jalan”(快走),催促他赶快开车离开。
期间,黄荣强也拉下车窗以手语向对方表明稍等,因其中1名乘客还尚未上车。不料,其中一名护卫却从车外,将手迅速透过车窗伸入驾驶座内,打了黄荣强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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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级酒店外致伤电召车司机
柔王储随扈抵触蓄意伤人罪
根据控状,涉案警官莫哈末道菲(Muhammad Taufik Ismail)于2024年5月28日早上11.40AM,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大厅致伤47岁的电召车司机黄荣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下的蓄意伤人罪。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最高RM2,000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要求公正判决
“被告是警官本应保护受害者”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副检察司拉扎里(Razali Che Ani)要求法庭做出公正判决,因为该案件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媒体亦有广泛报导,导致民众质疑警方的专业。
“此案引发了社会的焦虑。申诉人是一名残疾人士,而被告作为警察,本应保护和帮助受害者,而不是伤害他。”
“应做出适当的判决,不仅要给被告一个教训,也要给社会一个教训,以避免将来再发生类似事件。”
被告任警察9年记录良好
代表律师要求法庭轻判
至于涉案警官莫哈末道菲的代表律师阿索(Ashok Athimulan)则请求法庭轻判,理由是被告过去9年担任警察期间拥有良好记录,属于初犯。
“他已经在警队工作了九年,他早前已认错表明很后悔。他想向受害者及其家人道歉。”
“他今天愿意来到法庭面对这项指控,因为他在执行安全护送任务时犯下了罪行,他知道这项判决会影响他的职业生涯。”
代表律师阿索表示,被告一开始便与调查官和控方合作,加上这不是有组织犯罪或极端暴力的案件,涉案警官没有要伤害受害者。他没有动机,也没有使用武器。
“这起案件与其他涉及严重伤害的案件不同,受害者只遭受了软组织伤害。”
在涉案警官认罪后,承审推事法拉娜比哈(Farah Nabihah Muhamad Dan)判处他必须支付RM1,000的罚款,若无法缴付则须以入狱20天替代。
【新闻背景】
事缘于2024年5月28日,聋哑电召车司机黄荣强将车停一家五星级酒店外等待接客时,遭到柔佛摄政王东姑依斯迈随扈,用拳头殴打头部。
5月31日,黄荣强召开记者会,申诉在警局内遭到警方胁迫撤案和解,而当时有一名王室代表在场。据称,黄荣强共签署四份报案书,仅有首份报案书是由黄荣强亲自供诉,另三份则是警方所准备。
6月5日,总警长拉扎鲁丁透露,相关调查报告已呈交予总检察署,以作进一步行动。同一天,警方也向黄荣强录供,以调查警员滥权的相关指控。
7月19日,聋人权益与福利倡导组织(DAWN)陪同黄荣强到总检察署提成备忘录,促请总检察署提控嫌犯。
在事件发生将近2个月半却毫无进展后,黄荣强8月14日在律师苏仁德兰的陪同下,含泪公开未经剪辑被打过程的视频。
根据黄荣强的行车摄录仪画面显示,他当时将轿车停下,等待2名外籍乘客到后车厢放置行李,随后现场便传来驱赶的呼喝声,“jalan,jalan”(快走),催促他赶快开车离开。
期间,黄荣强也拉下车窗以手语向对方表明稍等,因其中1名乘客还尚未上车。不料,其中一名护卫却从车外,将手迅速透过车窗伸入驾驶座内,打了黄荣强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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