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仁保县(Jempol)一名85岁老翁骑轻型电动脚车上路,不幸遭一辆来不及刹车的丰田轿车撞击,导致脸部和头部严重受创,当场丧命。

老翁违规横穿马路
不幸遭遇致命车祸

仁保警区主任胡昌福发文告表示,事故于昨天(10月16日)下午5.50PM,在马口(Bahau)通往金马扬(Kemayan)的5公里路段发生。

他透露,涉事丰田轿车的车主是一名55岁的印裔妇女。

他指出,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印裔女司机当时独自一人从马口返回马口榕吉住家。

“她在直路上行驶时,一名骑电动脚车的老人突然从左侧出现,试图从右侧横穿马口中学二校前往斯里马身花园(Taman Sri Mahsan)。”

“据信,电动脚车在主要车道右侧存在违规行为。”


老翁驾驶电动脚车横穿马路丢命

头部和面部重创致死
警援引陆路交通法调查

胡昌福披露,老翁横越马路后当场被撞至抛离电动脚车,他飞弹到轿车挡风镜后,复翻倒在路面。


轿车挡风镜爆裂

“这导致老翁头部和脸部严重受创,当场死亡。”


老翁因头部和脸部受创当场丧命(画面取自互联网)

他说,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对意外展开进一步调查。

他呼吁知情者向查案官雅丝敏比薇(012-9434222)提供线索,以让警方掌握意外来龙去脉。



不符合安全条件
电动脚车在马属禁卖品

其实,电动脚车属于微型交通工具(mikromobiliti),在大马并不合法,因为它不符合大马工业研究与规格局(SIRIM)的安全标准,同时也被陆路交通局禁止上路,关税局也将其列为禁止进口的商品。

早在2022年,时任交通部长魏家祥宣布,使用特定微型交通工具上路的人士,将视为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违规者最高可罚款RM300。

这些微型交通工具包括:

1. 轻便摩哆(Moped)
2. 特定的微型机动车,例如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
3. 行动辅助工具(PMA)

他强调,私人地区的范围内仍可使用这些交通工具,惟不能上公路,以避免危及驾驶者自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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