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2013年间他因庆祝微博粉丝人数突破2100万人,转发了一张经过PS的照片,照片中左边第三个战士的头像P成自己的光头,照片被大批粉丝转发,朱庆福认为摄影作品《中华男儿》遭严重曲解,他被指侵犯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被判公开道歉,状告上法庭并求偿110万人民币(约台币500万元)。
16日晚,林志颖提出6点声明,承认未经考虑就分享网友PS的图片,“并未意识到改动于权利人的作品,这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以后一定谨慎”,并强调尊重智慧财产权,向摄影师道歉,并透过律师表达愿意赔偿,承诺未来发言会更加谨言慎行,最后感谢各方监督。
【林志颖脸书全文】
4年前,看到网路上一张广泛流传的我的光头PS照,觉得p得很有趣就发了微博跟大家分享。今年,知名摄影师朱庆福老师以PS照侵权为由,上告法庭并索赔110万人民币。http://t.cn/RJOfVxK
特此宣告:
1、因为觉得有趣,未多做考虑就将网友PS的图片发出来跟大家分享,并未意识到照片是改动于权利人的摄影作品,这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以后一定谨慎;
2、本人尊重智慧财产权,身为公众人物,我们也有影视、音乐等方面的智慧财产权需要保护,深知智慧财产权的重要性;
3、对权利人摄影作品造成的伤害,我深表歉意,向他诚挚道歉;
4、我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并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期望能得到权利人的谅解;
5、作为公众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责任、影响,未来再发微博,一定更加谨言慎行,多做思量。
6、谢谢各方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