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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穆斯林连3次未遮羞才有罪? 联邦直辖区宗教司 初犯就已犯戒
身在马来西亚,对于伊斯兰教义要求女穆斯林遮羞(Tutup Aurat)的说法早就习以为常。不过,你知道其实男穆斯林,也需要遮羞吗?而且,若男穆斯林3次未遮羞,就会被列为有罪之人,其罪行等同喝酒。
男穆斯林也要遮羞?
连犯3次罪同喝酒?
马来网媒《mStar》引述宗教师阿兹哈依德鲁斯指出,在伊斯兰教义中,男穆斯林其实也是禁止穿露出膝盖的短裤,且不能露出肚脐眼到膝盖部位的。
“男穆斯利第一次穿不符合规格的短款,会被视为无罪,但如果连犯3次,就是有罪孽(Fasik)的人,与喝酒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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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举例,若足球运动员连续3次穿短裤,将被视作罪孽者,会有一些禁令,包括:
1. 不能成为订婚与结婚的证婚人。
2. 不能成为观新月的证人。
3. 不能成为伊刑法下的证人。
4. 不能在经商时赊账。
宗教师的说法也侧面印证了,今年3月,7名男穆斯林因裤子只到大腿位置,而被吉兰丹宗教事务局发出警告信的原因。
不过,丹州民族团结委员会主席林光生强调,这是丹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局的一般执法行动,且只针对穆斯林,非穆斯林则无需担心。
前宗教司驳斥说法
“初犯便已经犯戒”
但是,前联邦直辖区宗教司祖基菲里,曾在一场宗教讲座上讲解同样的教义,证实伊斯兰教义禁止男穆斯林露出肚脐眼至膝盖的位置。
不过,他披露,只要触犯一次,便就是犯戒,并没有“初犯无罪,连犯3次才有罪”的说法。
丹男子未遮羞遭罚
虽然男穆斯林要遮羞很少成为话题,但是男穆斯林因为违规遭罚一事并不罕见。
《星报》曾在2017年报道,一个名为旺凯鲁(Wan Khairul Hayyee Wali)的丹州男子,当时准备参加一场室内足球赛。
途中,他停车为太太购买食物时,遭到哥打巴鲁宗教局官员拦下,指该男子暴露膝盖,违反伊斯兰刑法。
当时,宗教局要求他必须接受辅导,否则将把他控上伊斯兰法庭,也将面临RM1,000罚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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