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学校课室内性侵中三女学生的2名男嫌犯,今早在马六甲亚罗牙也法庭面对3项控状,一人认罪,另一人不认罪,案件将于11月26日过堂。
2名被告均为SPM考生
根据《前锋报》报道,2名被告均为17岁中学生,也是即将报考马来西亚教育文凭(SPM)的考生,他们在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集体强奸)、377B条文(非自然性行为),以及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
Advertisement
根据《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处至少10年,不超过30年的监禁;至于《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指他们对同一受害者进行了非自然性行为,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及鞭笞。
1人认罪另一人不认罪
2人获准以7千令吉保释
据报道,2名被告今早是在代表律师及父母的陪同下出庭面控,其中一人在聆听控状后否认认罪,另一人则承认所有控状。
此案由马六甲检察署主任沙扎里、莫哈末阿里和纳比哈副检察司主控,他们建议两名被告皆以RM20,000保释。
第一被告的律师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被告是家中的长子,而身为公务员的父亲需要承担另外两名孩子的生活费,同时指被告患有鼻窦炎和疝气,刚进行手术,并会在报考大马教育文凭考试后,进行第二次手术。
另一名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代表,求情时承诺被告会准时出庭。
最终,2名被告各获准以RM7000保释,以等待11月26日呈交相关文件。
有足够证据提控涉案人
总检察署: 严厉处理每项刑事罪
针对这起案件,总检察署今早发声明指出,他们在仔细研究警方提呈的调查报告后,认定有足够的证据对涉案人士提出指控。
“本署将持续致力于确保每一项刑事罪,特别是涉及儿童受害者的性罪案,得到适当的处理,并根据有效的法律对付。”
10月2日,一名中三女生在马六甲亚罗牙也一所中学的课室内,遭2名17岁学长轮流性侵,其余2人分别在场把风和用手机录影。
受害者母亲从该校教师得知4名嫌犯互传视频后,立即带受害者去医院进行检查,并前往警局报案,
事后,4名嫌犯互相分享视频被老师发现才东窗事发,老师把此事告诉受害者母亲后,后者才得知女儿惨遭毒手,立即携带女儿报警及到医院验身。
►《热点 Hotspot》正式开通WhatsApp频道!
点击此处链接,现在就追踪我们的频道,让你不错过国内大小事、网络热门话题、专题报道及时事评论。别忘了打开旁边的小铃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