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C4 Center)批评,前首相纳吉二度获得特赦,并获准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SRC国际公司案的剩余刑期,导致大马法治已名存实亡。
批评纳吉二度获特赦
C4:大马法治名存实亡
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今天发文告指出,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中罪成,原本须要面对12年监禁及2亿1,000万令吉罚款的刑罚,但他于2024年首次获得特赦,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
此外,纳吉在一马公司方塔诺案(1MDB Tanore)中,因滥权和洗钱罪名被高庭判处15年监禁及110亿令吉罚款,且目前仍面临其他贪污指控。
“然而,他却被认为值得进一步宽大处理。”
“我们无法否认一个事实,即这标志着我国法治的死亡。若一名领袖在本案中的罪责已获司法机构多个层级确认,且涉及对大马人民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掠夺行为,却仍能获得宽待,那么人民对我国的司法制度还能抱有什么希望?”
纳吉获特赦恐打击举报者信心
C4:吹哨者为何还要冒险?
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认为,纳吉再次获得特赦,同时是在向举报贪污案的吹哨者传达负面讯息。
“当这样的结果被视为预料中的结局时,举报者又何必冒险挺身而出?”
与此同时,该中心质疑,纳吉在一马公司案及其他仍在审理的贪污案件中的定罪,未来是否也可能获得特赦,甚至面临撤销检控的情况。
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促请政府交代4点:
1.谁将负责监督纳吉是否遵守居家服刑条件?
2.哪个机构负责监督?
3.谁将举报违规行为?
4.是否存在独立监督机制?
批评安华反贪改革缺乏进度
C4:承诺与实际行动有落差
谈及政府的反贪改革,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批评,首相安华经常以华丽辞藻包装反贪立场。
该中心表示,政府一再强调王室特赦并不妨碍政府打击贪腐的决心,但事实上,制度改革缺乏进展、公民社会组织及其言论自由的限制日益收紧,加上政府对重大贪腐指控完全拒绝采取行动,与此前作出的承诺并不一致。
列举反贪制度缺口未解
C4:难有效遏制贪腐
除了针对纳吉获特赦一事作出评论,该文告也列举多项仍未解决的制度问题,包括反贪会仍隶属首相署,反贪会主席由首相任命并直接向首相汇报、检控未分权、总检察长同样由首相酌情委任、《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未作修订,以及政党政治献金监管问题也尚未获得解决。
“无论是可能遭到滥用的法律或机构,或是对那些‘为国家作出贡献’人士所抱持的宽容情绪,目前都无法有效遏制贪污行为。”
“那么,未来还有什么能阻止一名首相犯下如纳吉般规模重大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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