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巴战争掀起的杯葛潮还没停止,早前开斋节期间,不少响应杯葛潮的网民拍下在快餐店用餐的穆斯林食客,并发布至网上加以羞辱。对此,律师警告指有关行为已构成诽谤罪,随时可被起诉。

“影响他人声誉即构成诽谤”
律师鼓励受害者提诉讼

律师巴斯蒂安(Bastian Pius Vendargon)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鼓励被羞辱的穆斯林食客提出民事诉讼,因为这是我国人民公认的权利。

“如果贴文中附上的图片或视频,影响他人的声誉,那么就会构成诽谤。”

他强调,这类贴文也违反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号法令),有关法令赋予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调查和起诉涉及有关法令的不当行为。

“如果贴文涉及煽动暴露或破坏和平,就属于滥用媒体,可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被对付。”

他进一步解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号法令)将“具有淫秽、不雅、虚假、威胁或具冒犯性,以及意图惹怒、虐待、威胁或骚扰他人的网上内容”,定为刑事犯罪。

“(早前)在关丹发生的人身暴力或人身威胁的事件,已经远远超过适当的界限。”

未经同意发布照片属侵犯隐私
律师:拍到儿童罪加一等

另一名律师巴尔吉特(Baljit Singh Sidhu)则表示,未经对方同意就拍摄照片放上网,属于侵犯隐私,尤其当照片中出现未成年儿童样貌时,更是违反了《2001年儿童法令》。

“不能透露儿童的身份,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可对此采取行动对付。”

他表示,《2001年儿童法令》限制媒体报道或曝光儿童,因此促请有关当局对付违法者。

“当局必须调查(这些贴文),不能置之不理。”

资料来源:自由今日大马

【前情提要】
以巴战争杯葛潮未停止
麦当劳穆食客频遭骚扰

上周五(4月12日),一名巫裔男子与家人到关丹一家麦当劳快餐店用餐时,遭数名在店外号召杯葛行动的男子当场辱骂,更恐吓要毒打他,警方事后逮捕了5名男子助查。

不仅如此,社交媒体日前更不断出现网民偷偷拍下穆斯林食客,在麦当劳或肯德基用餐的照片,并加以羞辱,甚至有人利用AI技术,将穆斯林食客影射成狗的合成照发布上网,引起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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