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伊斯兰裁决理事会裁定,涉及袭击柔佛乌鲁地南警局的凶徒,下葬的位置必须远离其他坟墓,同时也不能在祈祷室或者清真寺接受祈祷。

下葬位置远离其他坟墓
“不要对凶徒表示同情”

柔佛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席莫哈末法力(Mohd Fared)今天发文告指出,本月17日由柔佛州宗教司耶哈雅(Yahya Ahmad)主持的伊斯兰裁决理事会(FATWA)特别会议,从伊斯兰教角度讨论了已故警员的死亡类别,以及被击毙凶徒的下葬方式。

伊斯兰裁决理事会议决,凶徒的遗体不能送往任何清真寺或祈祷室处理,只能在医院或住家净身、裹上卡凡白布(kafan)和祈祷。

此外,凶徒的遗体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下葬,而且坟墓的位置必须与其他坟墓保持距离。

“伊斯兰裁决理事会认为,这可作为给民众的一个提醒,不要涉及或做出跟凶徒一样的行为。”

莫哈末法力说,凶徒杀害保卫国家和不曾对凶徒有过失的警员,裁决也象征理事会对于凶徒的行为表示憎恶。

“伊斯兰裁决理事会提醒民众,不要参与也不要对凶徒的所作所为表示同情。”



为捍卫国家安全而丧命
警员的死亡归类为“Fi Sabilillah

另外,莫哈末法力在文告中指出,伊斯兰裁决理事会将两名已故警员的死亡归类为“Fi Sabilillah”,意思是以上苍的方式死亡,因为他们的死亡,是为了保护及捍卫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凶徒的遗体于今天12.30PM,被送往甘榜双溪地南Batu 19安葬。葬礼上除了看守的警员外,只有少数村民在场。

而两名警员的遗体已经在前天(5月18日)各别被运回霹雳美罗及彭亨关丹的家乡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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