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赛沙迪失信案 | 五年官司终获清白!上诉庭撤销赛沙迪所有控罪当庭释放
上诉庭三司今天一致裁决,土团党前青年团团长兼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上诉得直,推翻高庭早前宣判赛沙迪的所有罪名,包括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钱罪名,当庭无罪释放。
上诉庭推翻高庭判决 赛沙迪罪名全数撤销
上诉庭三司,即阿末再迪(Ahmad Zaidi Ibrahim)、阿兹曼阿都拉(Azman Abdullah)及诺琳巴达鲁丁(Noorin Badaruddin)今早一致批准赛沙迪的上诉,撤销他的所有罪名。与此同时,赛沙迪的担保金及护照也将归还于他。

厘清“提款”与“开销”含义 确认赛沙迪无挪用公款行为
在宣读判词时,上诉庭法官诺琳巴达鲁丁指出,上诉人赛沙迪厘清了指示土团党银行账户“提取”资金及作为“开销”,确认“提取”和“开销”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因其意义并不相同。广告
“上诉庭也接纳了上诉方律师的论据,即相关资金的‘开销’没有一分钱用作个人用途,而是作为土团党青年团的活动开销。”
上诉庭:高庭法官严重误判
诺琳巴达鲁丁批评,高庭法官阿兹哈阿都哈米德在下判时,未能全面考虑此案所有相关证据,构成了重大疏失。她强调,在赛沙迪指示其工作人员从土团党青年团(Armada)的银行账户中提取款项,并不构成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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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原审法官忽视了程序正义和证据中的矛盾之处,甚至接纳了在反贪会(MACC)压力下作供的证人证词。
“他(赛沙迪)在当时发出提款指示,是基于合理担忧,也有合法权利动用相关资金,其行为在情理与法律上都说得通。”
诺琳巴达鲁丁表示,原审法官未全面审视所有证据,并认为他未能给出充分指引,属于法律上的误导。”
“我们重审后发现,法官未妥善考量所有证据,在判决过程中存在严重疏漏。法官必须说明其推理过程是如何全面考量辩方证据的。”
“因此,我们决定撤销其定罪与刑罚。”

【新闻背景】
赛沙迪涉多项罪名被判刑 提18项上诉理据推翻判决
现年32岁的赛沙迪,是在2023年11月9日被高庭裁定4项罪名成立,包括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及洗黑钱,被判处7年监禁、鞭笞2下,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赛沙迪针对高庭判决,提出18个上诉理据,要求上诉庭推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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