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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脸希盟为重组大道公司邀功 法迪拉:我们便宜了7.2亿
政府前天(4月4日)同意重组4家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并交由一家私营的“非盈利”公司管理。工程部长法迪拉今天重申,政府无需为重组交易承担任何费用,更打脸希盟邀功的做法。
4大道公司重组不花政府一分钱
首相依斯迈沙比里前天提出,由人民大道信托私人公司(Amanat Lebuhraya Rakyat Bhd,简称ALR)收购4家大道公司。
对此,法迪拉今天发文告指出,根据重组建议,政府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且不为ALR融资提供担保,也不必为此支付任何维护和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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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ALR献议收购金务大(Gamuda Bhd)在KESAS私人有限公司、SPRINT私人公司、环城控股私人有限公司(LITRAK)和精明防洪隧道有限公司(SMART)的所有股权。
62亿令吉 vs 54.8亿令吉
法迪拉:这回便宜了7.2亿
法迪拉他指出,重组大道公司经营权并非希盟政策,而是国阵自2002年以来,为了减轻人民生活负担所实施的措施。
他续称,这项重组计划早在6年前开始协商,并涉及工程部、财政部、公私合作单位及首相署。除了收购价格更“便宜”,本质上也非常不一样。
“本次收购4家大道公司的价格为54.8亿令吉,较2019年希盟执政时期提出的62亿令吉,相差大约7.2亿令吉。”
工程部反驳抄袭希盟方案
希盟当时还提出征收“塞车费”
不但如此,法迪拉还强调这次的重组计划,与希盟方案不一样,现任政府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无需为ALR的融资举债做担保、更不需要承担任何维护和营运成本。相反的,希盟当时还提出,要在特许经营权期限结束后,继续向使用相关大道的民众,征收“塞车费”(caj kesesakan)。
“希盟政府当时承诺为接管大道公司的单位提供62亿令吉的融资担保,这样的做法可能会导致国家必须承担额外的财政风险。”
他认为,所谓的过路费享有30%折扣,是任何一届联邦政府都能执行的,问题在于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是不应该这么做。
“理应用在给人民发展基本建设的拨款,不应用作大道赔偿金。所以无论是折扣18%或是30%,都涉及赔偿金,并不是免费的。”
强调重组并非国有化
法迪拉表示,政府更满意如今的这项建议,因为无需支付赔偿金及过路费补贴,而所有协议由政府与私营部门承诺,将受到投资者密切关注。
“政府在考虑所有因素后,同意这项最新的建议,即不再有股东,由现有股东自愿实施。当中并没有涉及国有化,而过路费也将保持不变。”
他补充,由于没有股东,因此不存在诸如股息支付等会增加成本的商业因素。因此,从现在开始的特许经营期,仅用于支付财务成本以及运营和维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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