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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13岁少女离奇坠楼亡 | 出席庭审为案件作证   证人大多数为扎拉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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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沙巴13岁少女扎拉离奇坠楼案”的5名未成年少女,今早在沙巴亚庇儿童法庭面控,现场警卫森严。 

5被告被控威胁侮辱
著名律师为被告辩护

今早9AM左右,5名被告在警方的押送下,乘坐警车抵达法庭门口。


疑似载送5名被告的警车抵达法庭门口。 


法庭外警卫森严。(图取自Dun Sindumin Sipitang面子书)
 
代表扎拉家属的律师哈密依斯迈(Hamid Ismail)随后率领团队抵达现场。而5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团也相继到场,其中包括著名律师拉姆星(Ram Singh)。
 
庭审于9.30AM开始,媒体与公众被要求离开法庭区域,聆讯以闭门方式进行。
 

大批媒体聚集法庭外等待庭审开始。(图取自Hashima Hasbullah面子书)
 
这5名未成年被告在《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下被控,即使用或发表具威胁性、辱骂性或侮辱性的言语或通讯。

证人多数为同学舍友
部分人被验尸庭传召作证

《新海峡时报》引述消息人士指出,为扎拉案件出庭作证的证人,大多数是她的同班同学和宿舍舍友,他们将出席今天的审讯。
 
消息透露,这些证人随后也会被验尸庭传召,为有关死因调查程序作证。
 
“死者家属也已经录取口供,并将被验尸庭传召为证人。”
 
“警方将向所有跟扎拉有关系的人录取口供,以确保调查更彻底和全面。”
 
截止目前为止,警方已经向195人录取口供,包括校长、教师、宿舍管理员,以及发现扎拉受伤并为其检查的医护人员。
 
消息来源:《新海峡时报》

【前情提要】
按原定条文提控嫌犯

总检署拒扎拉家属建议

扎拉家属星期一(8月18日)通过律师发文告,对检方建议援引的罪名过轻感到不满。
 
他们要求总检察长重新考虑检控决定,改以《刑事法典》第507D(2)条文,即涉及挑衅他人自残或伤害他人罪名,起诉5名涉嫌霸凌扎拉的未成年少女。
 
然而,总检察署昨天(8月19日)发文告,拒绝上述要求,并决定维持原计划,以新增的《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提控嫌犯。
 
文告指出,检方是在仔细审阅警方调查报告后,决定援引第507C(1)条文提控,并强调本次提控仅针对霸凌行为,与扎拉之死无直接关联。
 
总检察署也批评扎拉家属律师在文告中,提及“万一嫌疑人认罪”等说法属臆测,并没有事实依据。
 
根据《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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