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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拍摄者违反多媒体法第233条文 潘伟斯:警方将传召2人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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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向柔佛地不佬区国会议员潘伟斯证实,拍下男女“车震”视频的人并非警员,并承诺将会展开调查,传召涉及拍摄和上传视频的2名人士录供。

警方将对拍摄者展开调查
潘伟斯今天下午在陈佳伟律师的陪同下,到斯里阿南警区总部,与该警区主任苏海米及相关查案官会面,以了解案情的最新进展。
 
随后他召开记者会指出,拍摄者涉及违反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散播色情、诽谤和煽动性言论)。
 
“车震”事件中的年轻男女昨天(4月8日)向潘伟斯寻求法律援助时披露,2名影片上传者曾自称自己是警察,不仅威胁他们出示身份证,还一度跟踪他们。
 
指警方援引过于严厉条文
潘伟斯促以更合适条文调查

此外,潘伟斯认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公共或私人场合进行猥亵行为)调查此案,对这对年轻男女来说过于严厉。
 
“女子仅17岁,男子则是22岁,若罪成,他们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年。在这起事件中,从道德角度而言是不对的,但这对男女没有涉及偷窃、打劫或伤害他人的暴力行为。”
 
他促请总检察署援引更合适的条文来调查此案,而非援引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
 
潘伟斯透露,2名男女目前尚未被提控,但新山许多律师都愿意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两人昨天下午已获得警方口头保释外出,警方将在进一步完善调查报告出炉后,交由副检察司定夺。”
 
妇女部长承诺与调查单位合作
确保未成年嫌犯权力获保障

另一方面,妇女部长南茜苏克里指出,警方在调查此案的应对方式有所欠缺,应加强改善。同时,她也承诺将和调查单位合作,以确保未成年嫌犯的权力获得保障。
 
“我亲自和全国总警长(阿克里沙尼)、内政部长(赛夫丁)和警方D11组(性侵、家暴及儿童虐待调查组)沟通,看能如何改善这个问题。”

与此同时,南茜苏克里也劝告民众和媒体工作者,应谨慎分享资讯,尤其是在涉及未成年或儿童触法的情况下。


Nancy Shukri - Wikipedia图取自互联网

抨警方未顾及未成年者权益
副部长 :应和成年嫌犯分开扣留

此外,妇女部副部长艾曼阿蒂拉认为,除非别无选择,否则警方不应扣留未成年嫌犯。她补充,若无法避免逮捕,警方则应充分照顾未成年者的权益。
 
她说,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83A条款阐明,不该对未成年上手铐,且必须和成年嫌犯分开扣留。
 
“罪轻者给予口头警告就足够了。”
 
未成年嫌犯身份应被保密
艾曼阿蒂拉也指出,根据相同法令和儿童权力公约,未成年嫌犯的身份必须受到保密,而他们也有权咨询律师。
 
她感慨,未成年在犯法而被逮捕之后,他们的权益往往就会被忽略和否决。


PRU-15: PH perlu kemuka tawaran hebat, iktiraf wanita
图取自互联网
 
警方逮捕年轻男女遭抨击
在“车震”事件爆发后,警方于周四(4月6日)逮捕涉案的2名年轻男女,并于隔日(4月7日)将2人拷上手铐,和其他嫌犯一同带到推事庭申请延扣,最终2人被延扣2天。
 
针对警方的做法,社运人士认为,警方高调把2人带到法庭申请延扣,还将17岁未成年的少女拷上手铐,甚至还允许媒体拍摄及传播其照片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儿童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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