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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检讨SRC案裁决申请 法官:纳吉的遭遇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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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的最后翻身仗没打赢!联邦法院以4对1的多数票,驳回前首相纳吉寻求检讨SRC洗钱案终极判决所提出的申请,这意味着纳吉需继续在监狱服刑。
 
联邦法院驳回纳吉申请
以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Sebli)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早在联邦法院作出上述裁决。
 
而其他四司则分别为王南吉、罗德兹扎丽雅(Rhodzariah Bujang)、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以及阿布峇卡(Abu Bakar Jais)。
 
上述四者都裁定驳回纳吉的申请,惟阿都拉曼对此持异议。最终,联邦法院仍以4对1的多数票,驳回纳吉申请。
 
公平审讯权未受侵害
法官:纳吉咎由自取

法官王南吉代表五司宣读判词时指出,纳吉在去年的SRC案联邦法院上诉程序中,没有出现不正义的问题,其公平审讯权也未受到侵害。
 
同时他补充,当时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允许,纳吉时任辩护律师郑宝德口头陈词,惟后者拒绝了。
 
他在宣读判词时也提到,纳吉所遭遇的一切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唯一一名与其他四司意见不同的阿都拉曼则认为,郑宝德当时没好准备在SRC案上诉程序陈词,而这是律师的失误,不应该由纳吉来承担。

纳吉申请检讨SRC案裁决
联邦法院于去年8月驳回纳吉SRC案的上诉申请,其随即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随后,纳吉要求检讨联邦法院于8月16日及23日作出的裁决,其中包括:
  1. 驳回纳吉提呈和纳入新证据的申请
  2. 驳回纳吉要求法院展延聆审的申请
  3. 驳回纳吉要求东姑麦文退审其上诉案的申请
  4. 驳回纳吉针对裁决和刑法上诉的申请
因此纳吉寻求法院撤销他在SRC案的裁决,并宣判他无罪释放,或是由全新一组的联邦法院法官,重新聆审其上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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