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真的有谱?一名“关键证人”将入禀宣誓书,以支持纳吉的司法审核申请,寻求将剩余的6年监禁改为居家服刑。

等“关键证人”签宣誓书
纳吉申请准令案延审

纳吉首席律师沙菲宜今天在吉隆坡高庭受访时,向记者证实上述消息,惟没有透露该“关键证人”的身份。

沙菲宜告诉法庭,由于该“关键证人”已前往麦加,预计开斋节后才能回国签署宣誓书,因此要求法官阿马吉星(Amarjeet Singh)展延聆审至4月17日。

同时他指出,他已经准备好书面陈词,唯独缺了有关的宣誓书,而该宣誓书对纳吉的申请至关重要。

最终阿马吉星批准其建议,择定4月17日进行聆审。

元首已允居家服刑?
纳吉入禀司法检讨

纳吉是于前天(4月1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司法检讨,要求法庭厘清元首特赦他时,是否也包括已允许他居家服刑。

他还点名7人,包括内政部长、监狱长、总检察长、特赦局委员会、掌管法律的首相署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和联邦政府,作为答辩人。

根据入禀书,纳吉要求所有或至少一名答辩人,马上执行前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允许他居家服刑的指示,让他从加影监狱回到自己的住家。

纳吉声称,前元首在卸任前所批准的特赦,在“附加指令”中允许他居家服刑,但特赦局在2月2日宣布时却遗漏了这份附录。因此,他要求法庭厘清这点。

特赦局宣布纳吉刑期减半
今年2月2日,特赦局宣布,因SRC案被定罪的纳吉获得减刑,刑期从12年减至6年,其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降至5,000万令吉。

这也意味着,原定2034年8月23日出狱的纳吉,在获得践行后,可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

不过除了SRC案之外,纳吉目前还有其他案件在审讯中,包括一马发展公司(1MDB)滥权和洗黑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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