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政府组织质疑多源流学校地位一案,联邦政府和教育部在答辩书中强调,华文和淡米尔文学校在教育系统中的地位是不容质疑的。
政府、教育部强调
多源流学校符合我国宪法
在答辩书中,政府和教育部皆强调,多源流学校的地位是符合我国联邦宪法,而且教育制度是因众多因素而设立,所以多源流学校课题,不宜带上法庭审理。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代表政府和教育部的总检察署促请,法庭宣判国民型华小和淡小的存在是符合宪法的。
“起诉方半岛马来学生联盟(GPMS)、大马伊斯兰协商组织(MAPIM)和马来作家联盟(GAPENA),并没有法律地位提出诉讼。”
起诉方促法庭判决
多源流学校违宪
该非政府组织是在去年入禀法庭,指在《教育法令》的第2、17和28条文下,允许华文和淡米尔文,作为学校教学媒介语,其实是违反《联邦宪法第152(1)》条款。
他们认为,法庭应宣判多源流学校的存在,实则是违反宪法第5、8、10、11和12条款。
他们也要求法庭采取行动,要求在6个月内,改革多源流学校,以确保该校符合宪法第152(1)条款,同时判决,多源流学校是政策决定,并没有宪法的支持。
此外,国内4个政党包括国大党、马华、民政党和大马土著权威党,皆申请介入此案成为答辩方。
此案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已择定5月25日进行案件管理,从11月22起展开为期4日的审讯。
政府、教育部强调
多源流学校符合我国宪法
在答辩书中,政府和教育部皆强调,多源流学校的地位是符合我国联邦宪法,而且教育制度是因众多因素而设立,所以多源流学校课题,不宜带上法庭审理。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代表政府和教育部的总检察署促请,法庭宣判国民型华小和淡小的存在是符合宪法的。
“起诉方半岛马来学生联盟(GPMS)、大马伊斯兰协商组织(MAPIM)和马来作家联盟(GAPENA),并没有法律地位提出诉讼。”
起诉方促法庭判决
多源流学校违宪
该非政府组织是在去年入禀法庭,指在《教育法令》的第2、17和28条文下,允许华文和淡米尔文,作为学校教学媒介语,其实是违反《联邦宪法第152(1)》条款。
他们认为,法庭应宣判多源流学校的存在,实则是违反宪法第5、8、10、11和12条款。
他们也要求法庭采取行动,要求在6个月内,改革多源流学校,以确保该校符合宪法第152(1)条款,同时判决,多源流学校是政策决定,并没有宪法的支持。
此外,国内4个政党包括国大党、马华、民政党和大马土著权威党,皆申请介入此案成为答辩方。
此案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已择定5月25日进行案件管理,从11月22起展开为期4日的审讯。
==============================
看更多: 校园该不该全面停课成两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