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型脚车在马路上横行一事,因蚊型脚车8死案涉事司机沈可婷遭高庭宣判罪成,而再次备受关注。不过,有网民却提出除了蚊型脚车外,电动滑板车也正在威胁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民众在马路上随意穿梭
电动滑板车或是下一个蚊型脚车?

最近一段时期,电动滑板车在国内不少大城市,像是吉隆坡和新山都非常盛行。一般上,电动滑板车只被允许在公园或者其他封闭区域,不能到马路上。

不过,面子书上的行车记录器群组(DashCam Owners Malaysia)前天(4月16日)却有网民上传了一系列民众骑着电动滑板车在马路上随意穿梭的视频,促请民众重视电动滑板车上路的危险性。

“看到他们在马路上成群结队地骑电动滑板车令人担忧。赛城附近的汽车和摩托车行驶得很快。”

这名上传视频的网民认为,电动滑板车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造成悲剧的蚊型脚车。他呼吁,民众应该在适当的地方骑电动滑板车。



骑电动滑板车随意切换车道
汽车司机怒骂对方

从网民上传的视频可以看到,不少的民众被拍到骑着电动滑板车在马路上穿梭,有的甚至不顾自身安全,横行在马路上。有的甚至还带着小孩骑电动滑板车。

不只如此,其中一个视频还显示,一名汽车司机因为差点撞上在马路上随意切换车道的电动滑板车骑士,而怒骂对方,强调不应该在马路上骑电动滑板车。



这篇贴文随即引起不少驾驶者的共鸣,截至目前已经有接近4,000次的转发。

网民建议设电动滑板车专用车道
有网民也在贴文下留言提醒,相关的电动滑板车本来就不是让人骑到马路上去的,只能够在空旷的区域比如住宅区骑行。因此,敦促交通部长魏家祥应该要尽快采取行动。

另外,也有网民建议,政府应该要设立电动滑板车专用车道,避免他们再闯进马路上。




电动滑板车禁上路
去年初已正式执法

事实上,电动滑板车禁上路的条规,从去年(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执法。电动滑板车只允许在宪报所容许范围行驶,例如人行道及脚车道,并不能在公路上骑行,否则将视为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

一旦被发现,警方可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4条文对付违规者,若罪成,初犯者可被罚款300令吉,重犯者可被罚款1,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

另外,电动滑板车也有不少安全隐忧问题,可能暗藏危机。4月初时,一名年轻女子曾自揭于上月骑电动滑板车时,因刹车器疑似中途失灵,导致她失控飞扑在地,下巴伤处更缝了接近20针,入院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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