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星期前发生的放火烧狗案,今天迎来新进展,涉嫌虐狗的19岁青年被控上柔佛新山法庭,当庭认罪。

虐狗抵触动物福利法令
被告听完控状当庭认罪

被告叶宏胜(译名)今早身穿黑色有领上衣,在母亲的陪同下抵达新山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他在上个月27日凌晨,在柔佛士姑来金山园一家店屋楼下,虐待流浪狗,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

一旦罪成,男子将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又或两者兼施。

在通译员以华文念出上述控状后,被告表示明白控状,并当庭认罪。

律师在国外418再下判
不过,由于被告的代表律师G.K斯里达兰人在国外,法官仄旺再迪择定于4月18日再宣布判刑。

3月28日,有网民在面子书上传多段视频,揭发被告疑似使用铁棍,三度暴打狗狗,然后再利用煤气罐放火烧伤狗狗,被告甚至蹲下“观看”狗狗被烧的过程,引起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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