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娱乐圈中都会发生“艺人爆红后就和经纪公司闹翻”的事件,最近甚至有艺人直接把经纪公司的纠纷写成歌词,谱上乐曲,成为一首流行歌曲推出市面,将之间的不合白热化。
其实年前,也有不少韩国艺人与经纪公司闹翻,甚至进入司法程序,将经纪合约公诸于世,让世人公审这些“不平等合约”,而这些年也有许多中国艺人到韩国发展,走红后也纷纷解约回到中国发展,有得顺利解约,有得就闹得不欢而散,过程中其实也透露了大量讯息,为什么走红后就会闹翻。
1.利益分配问题
一个艺人能走红,靠的不单止艺人本身的努力,经纪公司的市场策略和投放资源也非常重要。一般要捧红一个默默无名的路人,公司往往都会投放大量资源,所谓的资源就是金钱、时间、包装等等,这些对于公司而言都是一种风险投资,因此当艺人成功走红,开始可以为公司带来盈利时,自然会想“赚越多越好”,因此就会产生安排太多工作给艺人,导致艺人操劳过度的问题。
再者,无论是兄弟姐妹,或者亲朋好友,当牵涉大量金钱利益关系时,往往都会引发争执,双方的想法不一致,会导致利益分配不均的现象,这或许也是导致艺人和经济公司闹翻的致命点,可是也是最平常不过的事。俗气地说,大家都想赚多点,大家都觉得自己付出的和收入不成正比,闹翻的种子也就因此埋下。
2.理念不合
就像职场上“菜鸟”和“老鸟”的差别,艺人在娱乐圈浸淫久了自然会开始有自己的想法,也想掌握更大的自主性。艺人或许会以自己的作品艺术的角度出发,而公司则会以现实面的方向作考量,自然而然的,双方分歧就会越来越大。因此,可以看到许多艺人在离开旧东家后都会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自己当老板。
3.“不平等合约”
韩国对于艺人的经纪约是如此的苛刻应该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据悉,在韩国当艺人的经纪约,收入一般为七三开或二八开,甚至不少艺人在刚出道的几年中根本拿不到钱,想要成名的年轻人起初对钱并没有概念,但成名年数长了之后就有可能会和经纪公司出现矛盾,很多年前有传韩国多个天团成员就算红了很多年,可是收入都不足以购买一辆私人轿车。
综合上述原因,平心而论,艺人和经纪公司都没有对错之说,如果说经纪公司剥夺艺人权益,那又不回头想想当初黑子白纸的合约都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公司也冒着极大风险投下大笔资金才成就了如今受万人拥戴的偶像;若说艺人恃宠而骄不懂得饮水思源,就算是再生父母也不能将儿女“肉随砧板上”,要他们言听计从,完全做你想做的事。
所以可见,在艺人与经纪公司纠纷的课题上,只是大家的立场和角度各异,矛盾冲突都是难免的,能好聚好散当然最好,若真的不欢而散,作为局外人的我们也无需抢着当正义魔人,静观其变不当那支“搅屎棍”不是更好吗?
作者文章仅代表其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其实年前,也有不少韩国艺人与经纪公司闹翻,甚至进入司法程序,将经纪合约公诸于世,让世人公审这些“不平等合约”,而这些年也有许多中国艺人到韩国发展,走红后也纷纷解约回到中国发展,有得顺利解约,有得就闹得不欢而散,过程中其实也透露了大量讯息,为什么走红后就会闹翻。
1.利益分配问题
一个艺人能走红,靠的不单止艺人本身的努力,经纪公司的市场策略和投放资源也非常重要。一般要捧红一个默默无名的路人,公司往往都会投放大量资源,所谓的资源就是金钱、时间、包装等等,这些对于公司而言都是一种风险投资,因此当艺人成功走红,开始可以为公司带来盈利时,自然会想“赚越多越好”,因此就会产生安排太多工作给艺人,导致艺人操劳过度的问题。
再者,无论是兄弟姐妹,或者亲朋好友,当牵涉大量金钱利益关系时,往往都会引发争执,双方的想法不一致,会导致利益分配不均的现象,这或许也是导致艺人和经济公司闹翻的致命点,可是也是最平常不过的事。俗气地说,大家都想赚多点,大家都觉得自己付出的和收入不成正比,闹翻的种子也就因此埋下。
2.理念不合
就像职场上“菜鸟”和“老鸟”的差别,艺人在娱乐圈浸淫久了自然会开始有自己的想法,也想掌握更大的自主性。艺人或许会以自己的作品艺术的角度出发,而公司则会以现实面的方向作考量,自然而然的,双方分歧就会越来越大。因此,可以看到许多艺人在离开旧东家后都会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自己当老板。
3.“不平等合约”
韩国对于艺人的经纪约是如此的苛刻应该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据悉,在韩国当艺人的经纪约,收入一般为七三开或二八开,甚至不少艺人在刚出道的几年中根本拿不到钱,想要成名的年轻人起初对钱并没有概念,但成名年数长了之后就有可能会和经纪公司出现矛盾,很多年前有传韩国多个天团成员就算红了很多年,可是收入都不足以购买一辆私人轿车。
综合上述原因,平心而论,艺人和经纪公司都没有对错之说,如果说经纪公司剥夺艺人权益,那又不回头想想当初黑子白纸的合约都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公司也冒着极大风险投下大笔资金才成就了如今受万人拥戴的偶像;若说艺人恃宠而骄不懂得饮水思源,就算是再生父母也不能将儿女“肉随砧板上”,要他们言听计从,完全做你想做的事。
所以可见,在艺人与经纪公司纠纷的课题上,只是大家的立场和角度各异,矛盾冲突都是难免的,能好聚好散当然最好,若真的不欢而散,作为局外人的我们也无需抢着当正义魔人,静观其变不当那支“搅屎棍”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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