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涉及交通事故的无线艺人罗钧满,今年3月底被报道再涉醉驾,案件昨日在观塘法院提堂;32岁的罗钧满承认控罪,裁判官指被告超标三倍,根据案例“坐得监”,先将案件押后一会,着控方提供相关案例再作判刑,法官不排除判监。

裁判官在再开庭时,决定先索取其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下月26日判刑,但强调不排除所有判刑可能,而罗则准予1万港元保释。

控罪指,32岁的罗钧满于今年3月26日凌晨近4时,驾驶私家车途径九龙太子道东时遇警方路障被揭发涉醉驾,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录得62微克,回到黄大仙警署吹大机则72微克,超过上限22微克。



自爆月入3万
律师求情称,被告食饭期间认识新朋友饮了两杯白酒,遭裁判官揶揄:“两杯白酒没可能那么高,除非一公升一杯。”律师续指被告大学程度,现职艺人,月入3万港元,每月给家人5000港元家用,初犯认罪,父已退休,母为家庭主妇,皆已七旬,事发时只是想驾车由九龙城去新蒲岗泊车,几分钟车程,现已明白饮酒后一分钟都不能驾驶,已知错后悔不会再犯。

期间裁判官问被告:“在哪里做艺人?”被告答:“TVB。”官再问:“做什么艺人呀?做戏㗎?”被告:“拍剧集。”





香港媒体《东网》3月26日接获消息率先报道罗钧满涉嫌醉驾,其后无线高层乐易玲回应指罗已向公司认错,并表示会找罗钧满“聊天”,更指对方行为“真是令人失望!”而罗于翌日凌晨在微博承认酒后驾驶,并以“我错了”及“对不起”来公开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