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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春公布选票疑犯法!他最终妥协修改

XUAN 25/11/2019 | 02:32 MYT
24日是香港区议会选举投票日,不少艺人也有前往投票,当中也包括陈小春。他在微博晒出选票,却被网民警告可能已经触犯法律。
陈小春疑似在票站内将自己的选票拍下再分享至微博,他留言:“做一个堂堂正正的香港人”以及“香港加油”。
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区议会)规例》,任何人于投票日在无准许的情况下,在任何投票站内拍影片、录音或录影,即属犯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00元港币及监禁6个月。
或许是看见网民的提醒,陈小春随后将照片删除,改为分享一张选举的图片:“#反正我已尽了身为香港人的责任# #香港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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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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