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翔在澳洲爆出性侵案,他要求保释但遭院方拒绝,因为院方已经掌握证据,因此他必须继续被拘留,有消息指他曾与受害者发生性行为,今日又有新的案情发展,爆出他在现场强逼受害者性交和口交!

根据澳洲警方调查报告,王晶曾强逼被害人躺在床上、双腿举高,然后性侵,造成被害人膝盖附近瘀伤。《雪尼晨锋报》称,警方指控高云翔和王晶于3月27日在雪梨香格里拉大饭店(Shangri-La Hotel),王晶的房间内,强逼与女子性交及口交。

王晶的辩护律师曾质疑,为什么被害人上臂没有瘀伤,法官认为这需要专业人士进行鉴定,而现场找到的精液和血迹,不能证明双方是否合意性交,但至少能证明发生性关系。

另据案发当天,饭店内的监视器画面显示,王晶曾3次伸手抓被害人。检察官认为,若王晶获得保释,可能会去骚扰被害人,或指示他人进行骚扰。

法官认为,检方证据可信,基于与拒绝高云翔保释的同样理由,法官拒绝王晶的保释申请。

▼《凤凰娱乐》刊出高云翔与被害人合照,传该女子(红圈处)是协助高云翔拍摄新剧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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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法官拒绝高云翔保释的3大理由,综合如下:

1. 被害人的腿部发现瘀青,房间发现了血迹和精液,与被害人陈述一致。房间玻璃上有手掌印,也与被害人报警时所说的,站着被性侵有关说法一致,有可能发生过性侵行为,而高云翔可能触犯同谋罪。

2. 担保人陈莉莉所在公司,最近收到200万澳元(约4530.56万元台币)的大额转帐。法官相信,有理由怀疑,这笔钱是来自高云翔方面。而陈莉莉并非澳洲公民,在此案中并非一个合适的担保人。

3. 澳州与中国并没有引渡条约,两名被告有极大可能潜逃,法官接纳检察官方的陈述,没有任何保释条件可以减低相关风险。

此外,澳洲的中文媒体指,声称被性侵的女子姓张,10年前从中国移民到澳洲,现与丈夫、儿子居在雪梨,是当地一间媒体公司的负责人。在当地的华人圈内,张女名声很好。但有不具名人士向中国媒体表示,张女是因为与剧组谈费用没谈妥,“才直接下狠手”,出现高云翔被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