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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心如被冠“台独份子”名号!发狠提告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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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心如在2016年至2017年间不知为何被中国微博某网友冠上“台独份子”的名号,为维护自身名誉权益,她早前已经向有关单位提出告诉,如今判决已下,该网友必须赔偿人民币6万元(约3万5千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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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账号“月白色的三苏”,在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间发布大量谩骂和发泄情绪性质的言语针对林心如,甚至用了上百则发文对她作出人身攻击,认为被告指控林心如“台独”是“没有相关事实基础的描述”,对原告构成侮辱和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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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判决,被告须在判决生效的15日内在中国的《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并在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林心如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诉讼合理支出共人民币6万元(约3万5千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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