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报道商界大亨哈林沙辖(Halim Saad)涉嫌在26年前挪用23亿令吉公帑一事,当事人反驳指,该指控是对他的诽谤,同时澄清自己没有遭反贪会调查。

否认因挪用公款而被调查
“反贪会并没有传召我”

哈林沙辖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否认,自己因涉嫌挪用23亿令吉公帑,而遭到反贪会调查。

“反贪会没有如媒体猜测那样,就此事传唤我。”

《The Edge》早前引述报道,指有反贪会消息人士证实,马友乃德集团(UEM Group Bhd)于1997年11月,以23亿令吉购买玲珑集团(Renong Berhad)的32.6%股权,导致吉隆坡综合指数下跌20%,而当时哈林沙辖是玲珑集团的控股股东兼执行主席。

哈林沙辖抨击,有关新闻报道引发毫无根据的猜测,并挑战媒体出示他涉嫌违法的证据。

驳收购股份属“政府拯救”说法
“靠自身资源和银行贷款购买”

此外,他也驳斥有关马友乃德集团收购股份是“政府拯救”玲珑集团的说法。他强调,马友乃德集团是利用自身资源和靠银行贷款,来收购玲珑集团股份,且这些股份皆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

他说,既然马友乃德集团是动用自身的资金来购买股份,那又何来“政府拯救”之说。

“只有政府用资金来购买的股份,才能被称为‘政府拯救’。马友乃德集团没有通过私人认购的方式来收购这32%股份,倘若是真的,这会以关联方交易(RPT)被公开。”

哈林沙辖重申,证券委员会已确认,该项收购不是RPT。

指安华要求收购玲珑集团
避免外国势力恶意收购

同时,哈林沙辖续指,时任财政部长兼副首相,也就是现任首相安华,要求马友乃德集团收购玲珑集团的股份,以避免玲珑集团旗下资产,如南北大道被外国势力恶意收购。

他表示,马友乃德集团是基于“国家利益”,才收购玲珑集团的股份,以保护国家的战略资产,如南北大道不受外国人控制。

称收购玲珑集团股份
获马友乃德集团股东同意

哈林沙辖也透露,马友乃德集团所收购的玲珑股份,并不包括自己所持有的任何股份。

“我持有玲珑集团23%的股份,但我从来没有卖给马友乃德集团。”

他表示,马友乃德集团的股东在1998年2月的临时股东大会上,以压倒性多数票,同意了收购玲珑集团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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