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最近声称,国家元首不能绕过特赦局特赦纳吉,结果这番言论立刻引来纳吉的前代表律师再益依布拉欣(Zaid Ibrahim)抨击,指汤米汤姆斯不是统治者,别教元首该怎么做。

再益抨汤米给予元首压力
称要捍卫马来统治者的特权

再益今日在面子书上载一段视频表示:“别让这成为一个先例,即陛下需要因为无意义的律师提出的无意义政治问题,而受到压力或倍感内疚。”

“我们必须维护(给予)统治者宽恕的至高特权之神圣性,让我们不要牺牲给予我们马来统治者赦免的特权。”

再益解释,联邦宪法赋予元首和马来统治者的赦免权,即“宽恕的至高特权”,而这是大家一致认可的。



元首不必研究案件合法性?
“陛下也无需听你我的意见”

他表示,宪法赋予陛下的权力,不受法院作出的决定,或案件进行了多长时间的限制。

“这也不受你或我的意见,或公众舆论的影响,这完全取决于陛下的个人意见。”

再益强调,元首不必研究案件的合法性,因为若陛下若受法律先例的约束,就没有必要有“宽恕的至高特权”,还不如废除它算了。

“陛下的责任是在研究正义的各个方面后,才做出决定,包括我们的司法系统是否存在缺陷,或是否存在任何其他理由使他能够适当地行使特权。”

指特赦局功用仅为“提供意见”
再益:陛下可做出个人决定

与此同时,再益还表示,根据宪法设立的赦免委员会,其作用是“在陛下需要建议时”提供建议。

“(元首的)赦免权不受赦免委员会建议的约束。陛下的权力不容质疑,也不容辩论。”

“这是25年前成立的,汤米托姆斯先生,这是不可审判的。”

他补充,赦免权属于个人的,而元首拥有绝对的酌情权。

“我们不应该教(陛下)该做什么。我们不是统治者。我们不能将观点强加给(陛下),并施加压力。”

再益表示,赦免权不是为了名声或利益而使用的,而是必须按照元首的智慧真诚地行使。

“我相信陛下和马来统治者的智慧和能力。”

汤米指元首无权绕过特赦局
欲特赦纳吉几乎不可能

汤米托姆斯在《当今大马》今天的一篇专访中提及,根据联邦宪法,没有赦免委员会的建议,元首无权考虑赦免纳吉。

“联邦宪法第42条文已阐明相关特赦程序,国家元首不可绕过特赦局特赦任何人,国家元首只能在特赦局审理申请后,负责主持。”

他还声称,由于“法律原因”,元首要赦免纳吉是“不可能的”。

“赦免的整个想法是罪犯必须出示证据。所以你需要坐牢三四年,才能证明你已经改过自新,你不会从事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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