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一名19岁青少年因为窃取万挠轰埠(Kuang)清真寺善款,惨遭“浴尸洗礼”,引起社会不满。高庭今天也作新裁决,免去青年监禁10天和罚款4千令吉的刑罚,改判社会服务令。

同时,莎亚南高庭法官阿都哈林(Abdul Halim)也建议,清真寺委员和上传影片者对青年致歉。

青年偷钱被罚款入狱引反弹
高庭今天改判社会服务120小时

涉案青年丹尼尔(Daniel Iskandar)因为偷窃罪,早前1月13日遭士拉央地庭严厉谴责,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80条(偷窃),判处坐牢10天和罚款RM4,000。

不过,这项裁决却引起行动党安顺国会议员倪可敏不满,认为判决太重。另外,也有网民捍卫青年说:“如果他有钱,又何必要偷?”

在诸多争议声浪下,莎亚南高庭法官阿都哈林(Abdul Halim)今天宣判,丹尼尔不必入狱和罚款,只需在社会福利局(JKM)服务社会计划下,到清真寺服务120小时“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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