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淡马鲁上周五(8月14日)发生一起油罐车翻覆、压毁轿车并爆炸起火,造成一对母子双亡。涉案的巫裔油罐车司机今早被带往淡马鲁推事庭,面对两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提控时皆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候审,案件择定10月1日过堂。
两项鲁莽驾驶致他人死亡控状
每项罪名可被判5至10年监禁
来自森美兰拉务的37岁被告诺阿兹兰,今早8.15AM由警方押往淡马鲁推事庭面控,其家属与公司代表也到庭聆讯。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8月14日下午约4.15PM,在淡马鲁直凉路第9公里路段驾驶油罐车时,未适当顾及道路情况、道路宽度以及可预见的的交通情况,以危险方式驾驶,导致诺法蒂玛(39岁)及儿子莫哈末法达(12岁)死亡。
两项控状皆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提控。一旦罪成,每项罪名可被判处5年至10年监禁,并可被判处2万至5万令吉罚款。
维持每项控状5000令吉保释金
案件择定10月1日过堂
随着被告不认罪,主控方阿玛拉欣副检察司,今天在庭上要求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即每项控状保释金5000令吉。
尽管被告代表律师玛兹拉向法庭求情,指被告是一名油罐车司机,每月收入约3000令吉,需要负担父母及妻子的生活费,恳请法庭允许被告以最低数额保额。
不过,推事爱尼斯阿德丽娜最终仍维持被告以每项控状5000令吉,共1万令吉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10月1日重新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
【前情提要】
油罐车翻覆压扁轿车再爆炸
一对巫裔母子葬身火海
事缘,这起夺命恐怖车祸于上周四(8月14日)下午约4.30 PM发生。
当时一辆载有3万2000公升柴油及汽油的油罐车在淡马鲁直凉路第9公里、靠近甘榜乐巴路段行驶时,疑因雨天路滑失控驶入反方向车道,撞上一辆白色第二国产Bezza轿车后翻覆,巨大的油槽直接将轿车压扁。
从事发时的行车记录仪可见,油罐车直接将白色轿车压扁
油罐车与轿车随即起火燃烧,油罐车司机成功逃生,但轿车内的一对母子却受困车内,最终不幸葬身火海。
案发后,当地救援队立马赶抵现场展开救援。由于油罐车载有大量燃油,救援人员花了一些时间才成功扑灭现场火势。

图取自Friends Of Bomba Bukit Angin Temerloh面子书
而在这起事故中丧生的母子遗体,昨天(8月17日)已顺利在甘榜桑岗(Kampung Sanggang)伊斯兰墓地下葬,并安葬在相邻的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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