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彭博社》早前报道揭露,有反贪会高官与“企业黑手党”勾结后,警方随即展开调查;惟作为核心调查对象之一的商人陈文龙,要求警方解释为何在他已全力配合调查的情况下,执法当局仍使用“强硬”手段,到其住所和相关产业进行搜查。
称已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为何还要搜查我的住所?”
陈文龙今天发文告指出,警方在上周五(3月13日)联合证券监督委员会(SC)突击搜查了自己的住所,并充公了3辆公司轿车、财产和其他贵重物品。
他强调,自己已全力配合警方的调查,去年12月29日更是按照当局的要求和指示返回吉隆坡,向武吉阿曼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组(AMLA)提供证词,以回应针对“企业黑手党”的指控。
“我已经向警方提供了完整的证词,清楚说明我在本案中的角色和立场,警方理应知情。”
“我当时在被AMLA延扣3天后获释,他们知道我的行踪,也随时可以联系我。那么,为什么这次还要搜查我的住所?”
指当局无理动用多个执法机构
“在企业界营造一种不健康氛围”
陈文龙说,当局基于“毫无根据的指控”,动用多个执法机构的行为,正在为企业界营造一种“不健康”的氛围。
“接下来还会有哪个执法机构介入?还会有多少机构被卷入此事?
证实正在调查针对陈文龙的指控
警:对其住所公司等展开了搜查
而全国总警长卡立也在昨日(3月16日)证实,警方确实在调查陈文龙涉嫌卷入“企业黑手党”的指控,并突击搜查了多个与其有关的地点。
“当局严正看待“企业黑手党”的指控。”
“调查是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展开,该法令涵盖洗钱,以及处理非法活动所得款项等罪行。”
承认“企业黑手党”的确存在
陈文龙: 但我从来没参与
对此,陈文龙更早之前也曾发文,否认自己被指涉嫌参与操控企业收购行动的指控。
惟他承认,企业收购活动中确实存在所谓的“企业黑手党”,但强调自己并非其中一员,并表示自己也是“企业黑手党”的受害者。
“我之所以会被标签为“企业黑手党”,只是因为一些过去曾和我有持股或商业往来的个人或公司,后来被执法单位调查;但在一些事件发生之前,我已经出售相关股份,或当时根本没有参与有关公司的运作。”
“然而,我的名字一再被提及,并被描绘成这些事件背后的关键人物,尽管这些事情并非由我所掌控。”
支持成立皇家委员会彻查指控
“也须审查所有执法机构角色”
陈文龙支持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以彻查相关指控,惟认为调查范围,不应只狭隘地围绕在“企业黑手党”这一叙事展开。
“我有信心能透过调查讨回清白,但调查也必须审查所有相关部门,以及执法机构的角色与行为,包括反贪会和警方。”
他补充,自己将委任律师作为法律代表处理相关指控,并向律师提供必要文件,同时也准备将这些文件提交给执法机构,以证明自身清白。
【前情提要】
2月11日,外媒《彭博社》报道揭露,大马反贪会高官与“企业黑手党”(Corporate Mafia)勾结,透过施压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并策动企业收购,瞬间引起关注。
多名内阁资深部长纷纷呼吁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展开调查;3月11日,通讯部长法米指出,内阁已指示警方及包括反贪会在内的多个机构,彻查相关指控。
警方与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周五(3月13日),突击搜查报道核心人物陈文龙位于双溪龙(Sungai Long)和克门萨(Kemensah)的住所,并充公了其汽车、名表、珠宝、本地和外币现金,以及与其企业交易相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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