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侠”现身街头乞讨?一名远从登嘉楼到马六甲的男子,疑似利用7岁的小侄女,装扮成蜘蛛侠在路边进行乞讨,此举遭到马六甲福利局给予严厉警告!
男子带侄女到马六甲
扮“蜘蛛侠”路边乞讨
据了解,一名年大约50岁的男子前天(2月8日)下午4PM左右,携带一名7岁女童到马六甲晋巷(Cheng)的一间加油站,在大热天下身穿“蜘蛛侠”服装进行乞讨,引发公众关注。
该男子随身携带捐款箱,部分驾驶人士见状纷纷捐款。然而,女童疑似难以承受高温暴晒,面露疲态,不时喝水并撑伞避暑,情况令人同情。
女童处境令人担忧
男子违反儿童法令
针对此事, 甲州妇女、家庭及社区发展事务行政议员卡宋诺丁,昨天傍晚6PM率领福利局到现场展开突击行动,并进一步了解情况。
她指出,该名男子声称是自己让侄女穿上蜘蛛侠服装行乞,惟福利局目前仍在核实其说法及女童身分,包括两人是否确属亲属关系,以及是否涉及剥削行为。
卡宋诺丁表示,嫌疑人为一名鳏夫,自称近期遭解雇,不再担任保安人员,因此穿上相关服装以维持生计。
她强调,女童的福利与安全是当局的首要关注事项,尤其是女童随男子长途从登嘉楼前来马六甲,她的处境令人担忧。
“这违反了 2001 年《儿童法》第 32 条,禁止剥削儿童,包括利用儿童乞讨、从事危险工作或用于商业目的和不正当牟利。”
她补充说,利用儿童博取同情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即使涉及家庭成员也是如此。
男子仅接获严厉警告
目前尚未被当局扣留
卡宋诺丁表示,目前该名男子尚未被扣留,但已获得严厉警告。若再犯,当局将采取严厉的法律行动。
她指出,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如果确实存在经济困难,请通过正当渠道解决,不要牵扯到孩子。”
乞讨现象日益恶化
查是否涉及不法集团
此外,卡宋诺丁表示,当局还将调查越来越多人装扮成卡通人物和超级英雄,在马六甲各热门旅游景点向游客讨钱或索取拍照费用的问题。
“这些装扮成各类超级英雄或卡通角色者,经常在市中心繁忙街道向人群挥手和行乞。当局正调查是否涉及有组织的团体,及是否有儿童被不法集团利用来牟利。”
卡宋诺丁指出,此类活动也可能违反《1947年住家及街头募款》法令,法令规定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或商业地点进行募款活动,都需先获得警方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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