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基金局皇委会报告持续延烧,反贪会原订今日将涉及此案的3名人士提控上庭。不过,其中1人即朝圣基金局前首席运营员阿迪阿祖安(Adi Azuan Abdul Ghani),却因身体不适入院就医无法出庭。
朝圣基金局前COO入院
案件展延至924面控
阿迪阿祖安律师旺阿兹万(Wan Azman Aiman Wan Fakhruddin)今早告知法庭,其当事人因如院无法出席面控,同时附上了医生开出的医疗报告。
阿迪阿祖安的妻子证实,丈夫是因为胸口疼痛而需要进行血管造影(Angiogram)手术,目前正在接受心电图(ECG)观察。
而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在聆听说明后也认为,以阿迪阿祖安目前的状况,并不适合前往医院宣读控状。法官最终将案件,展延至9月24日提控。
揭COO原订被控3受贿罪
律师: 控状指9年前发生的
阿迪阿祖安的律师在记者会上证实,其当事人原本将在《刑事法典》第 165 条文下面临提控。根据《刑事法典》第 165 条文规定,公务员不得收受贵重礼品,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辩方团队所收到的控状副本,阿迪阿祖安目前面对3项控罪。”
在受询控状是否与朝圣基金局弊案有关时,旺阿兹万则以“不予置评”作为回应。
“我们不能说太多,我能告诉你的是,控状是在9年前发生的,只是在今天才提控。”
阿迪阿祖安也是皇委会报告中,被点名涉及管理弊端的5名前朝圣基金局高层之一。
经理被控3刑事失信控状
“收7万罚款汇入个人账户”
至于朝圣基金局旗下THP Bina有限公司的一名前健康与安全经理纳沙鲁丁(Nasahruddin Ahmad),今日则在布城地庭面对3项刑事失信控状。
根据控状,纳沙鲁丁受托处理从承包商Fourth Wave有限公司收取的7万2,000令吉罚款款项,惟他涉嫌将有关款项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因而触犯刑事失信罪。
此事据称于2013年4月26日至2015年8月12日期间,在布城第3区的布城伊斯兰综合大厦(Putrajaya Islamic Complex)发生。
因此,纳沙鲁丁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刑事失信罪),但是他否认所有控罪。
东姑卡马鲁被控教唆罪
法官批准以4.5万保释
而原订今天被控的第三人则是朝圣基金局旗下THP Bina有限公司的前副首席执行员东姑卡马鲁希山(Tengku Kamarolhisham)。
东姑卡马鲁希山被控3项教唆罪,控状指他故意指示纳沙鲁丁将有关款项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因此在刑事法典第109条文与第409条文下被控。
法官最终批准纳沙鲁丁以5万令吉保释;东姑卡马鲁希山则以4万5000令吉保释。
控方也申请将东姑卡马鲁希山的案件移交至同一法庭审理,两宗案件未来将由罗斯里法官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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