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柔佛新山一家商场和拉庆警局发生肢体冲突的4名新加坡男女,今天被带到新山推事庭面控,惟其中涉事的一家三口否认有罪,另一名男艺人则承认有罪,最终被罚RM1,900。
男艺人承认有罪
一家三口否认有罪
涉案的46岁的印裔男艺人苏雷(音译)在听完淡米尔文的控状后,向推事莎丽妮认罪。
另外3名被告则是一家三口,分别为蔡进兴(56岁,音译)、骆淑萍(55岁,音译)和蔡凯俊(27岁,音译)。
三人在听完英语控状后,否认有罪。
抵触警局法令被提控
狮城男子不认罪获允保释
根据控状,苏雷和蔡进兴于12月21日6:15PM,在拉庆警局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抵触《1967年警察法令》第90条文(在警局内行为不检)。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最高不超过RM500,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针对控状,蔡进兴否认有罪,获准以RM4,000和1名大马担保人保外候审;苏雷则承认有罪,并被判处RM400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就以监禁1个月取代。
4狮城男女商场内斗殴
男艺人认罪罚RM1,500
另一个控状指出,蔡进兴一家三口被控于同日早些时候,即5:17PM在新山世纪花园某商场内,蓄意殴打苏雷致伤。
至于苏雷,则被控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蓄意殴打蔡进兴致伤。
4人行为已抵触刑法第323条文(蓄意伤人),蔡进兴一家三口也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下同读,若罪成可被判监禁1年,或罚款RM2,000,或两者兼施。
听完控状后,苏雷当庭认罪,并被罚RM1,500;蔡进兴一家三口则否认有罪,获允每人以RM5,000和1名大马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上诉两项控状,蔡进兴一家三口总计需要缴付RM19,000的保释金;苏雷的罚款总计为RM1,900。
承审推事莎丽妮宣布,两宗案件将于明年1月27日过堂。
【新闻背景】
从爆发口角到肢体冲突
2被告从商场打到警局
事缘,12月21日5:20PM,2名新加坡男子于新山一家购物中心一楼爆发肢体冲突。
根据警方文告,其中1名男子的妻子指责另一名男子险些撞到她,在提醒过程中,该名女子被打翻的啤酒溅湿,双方随即爆发口角,甚至一度演变成肢体冲突。
两人事后被带到拉庆警局,岂料其中1名嫌犯在警局柜台报案时,另一名嫌犯突然上前攻击对方,导致警局内再爆发肢体冲突。在执勤警员的介入下,场面才得以控制。
“初步筛检结果显示,两名男子均没吸毒,警方已延扣嫌犯2天,以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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