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魏家祥“一刀切”禁止微型交通工具上公路的政策,引起多方不满,尤其日常生活因此深受影响的身障群体。前交长陆兆福直批,政策缺乏全面性考量,并“建议”交通部应制定指南措施,而非全面禁止。
民众习惯用电动滑板车当代步
“全面禁止治标不治本”
陆兆福表示,一般在城市地区,民众会选用微型交通工具如电动滑板车(e-scooter)来当代步工具。他赞同说,在人行道上使用该交通工具的确不适合,但在路上行驶便被列为触法,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
“全面禁止并不是有效措施,从蚊型脚车和飙车活动便显而易见。交通部应制定优良的使用指南,通过法律进行管控。”
指交通部自相矛盾
“魏家祥不了解民情”
他点出,交通部提倡民众使用电动交通工具,以减少环境污染,却禁止民众使用电动滑板车,岂不是自相矛盾。
“另外,民众从A点乘搭公共交通前往B点之后,往往还有被称为‘最后一哩路’的路程,因此民众会乘搭电动滑板车为辅助前往目的地。”
陆兆福暗讽,魏家祥这样的决定,仿佛显示他没走入民间了解实况,便贸然落实。
魏家祥澄清身障者PMA可上路
社运分子反批“没解决到问题”
魏家祥昨日(4月27日)澄清,身障者可在人行步道上使用行动辅助工具(PMA)。对于这一说法,身为捍卫身障者权益的社运分子姆鲁哈山虽然表示欢迎,但也提醒道,这根本无法解决身障者外出时所遇到的难题。
姆鲁哈山在接受《当今大马》采访时指出,行动辅助工具本不该和其他交通工具公用道路,但是大马的城市规划,却无法打造无障碍空间。
“在其它国家,轮椅使用者和自行车骑士不会共用同一条马路。有时,轮椅使用者的通道和轿车的车道一样宽。”
姆鲁哈山直言,魏家祥给出的建议,显然是身障者抗议后,所给出鸡肋方案。
“身障者为了上班或去医院,必须与其他交通工具共用马路,等同于每天面临着生命危险。”
姆鲁哈山强调,若想解决该问题,交通部、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门和全国州务大臣,必须好好坐下来商量对策,共同打造无障碍设施环境。
指人行道设置不友善
另外,根据《星洲日报》报道,大马残障自立协会会长谢秀贞说,即便有些道路已设置人行道,却不适合坐电动轮椅的障友使用。
“例如有些人行道斜道太斜,或者有梯级,甚至在出入口时,被滥用设施的车主车辆阻挡,对身障者极其不友善。因此我们只能被迫走在马路上。没人想因为过马路,而拿生命开玩笑。”
30年来只听过因路洞跌倒
“从没因电动轮椅发生车祸”
她强调,这都是因为我国缺乏无障碍人行道。而为了确保使用者安全,政府禁止微型交通在公路使用,可是至她服务残障领域超过30年以来,从未听过有障友坐电动轮椅发生意外,反而听闻最多的是,撞到路洞而跌倒。
“身障者仅仅会在一般社区道路使用行动辅助工具,不会在繁忙道路或高速公路使用。”
她也促请政府关注无障碍设施的发展,并呼吁大众别滥用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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