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疑似新加坡藉妇女在柔佛居銮一家知名餐厅前,以人肉霸占停车位,整个过程被人拍下并上传至社交媒体疯传,引起一众网民挞伐。

妇女撑伞站在停车位
不停摇手阻车辆停泊

面子书专页“SG Road Vigilante – SGRV”于上周六(4月13日)上传了一段,疑似新加坡藉妇女人肉霸占车位的全过程。

从该长达26秒的影片可见,一名妇女撑着雨伞站在停车位中,对着正转进来要泊车的车主不停摇手,示意车主离开。

在影片的最后,也展示了一辆拥有新加坡注册车牌的红色三菱轿车停泊在该停车位上。



根据贴文,上述事件于4月12日,12:03PM在居銮一家知名的牛腩面餐厅前发生。

建议车主应直接泊进停车位
网民一面倒批评妇女“自私”

截至目前,该影片一共获得超过7万次观看,吸引近千人点赞及留言互动。网民几乎一面倒地批评该妇女人肉霸占车位的自私行径,并且认为车主应该直接无视那名妇女,将车子泊进停车位。



一些网民还批评该妇女没有修养,破坏新加坡人名声。也有人留言指相关餐厅前有许多空位,实在没必要人肉霸占车位。



不过,有部分网民则“感谢”那名妇女“带红”居銮,让更多人看见这城市。


事实上,民众以任何方式霸占停车位皆属于违法行为,而警方多年前也曾透过官方面子书警戒民众,勿以肉身霸占车位。



JPJ:禁以任何形式霸占车位
违法者最高罚4千监12个月

根据陆路交通局(JPJ)发布的资讯图,任何用椅子、摩托、障碍物(如安全锥)、花盆、晒衣架、人站立于停车格中的行为,一律抵触大马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0(3)条文。

上述法令适用于所有地区,无论是公共或私人场所,就连购物商场内的泊车格也不例外。

凡违法霸占车位者,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9条文下被罚款。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RM2,000或监禁6个月;对于重犯者,罚款将增至RM4,000或监禁最高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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