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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不满高庭判处罪名成立 罗斯玛律师向上诉庭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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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夫人罗斯玛代表律师团队日前提交上诉请愿书,列出了127个理由,说明为何上诉庭必须撤销罗斯玛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中的罪名。
 
称法官裁决出现错误
罗斯玛呈上诉请愿书

罗斯玛代表律师团队Messrs Akberdin & Co在请愿书中提及,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在审理此案时,出现了错误。
 
代表律师指出,由于控方未能证明罗斯玛3项贪污罪的所有要素,因此罗斯玛本应被释放,而不是被传召她为自己辩护。
 
“(让罗斯玛为自己辩护)对她来说是严重的偏见,法官莫哈末再尼在去年判处罗斯玛表罪成立时,没有给出任何理由。”
 
今年9月1日,莫哈末再尼裁定,现年70岁的罗斯玛涉及砂拉越学校电供弊案的所有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10年,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
 
在长达 116 页的判决书中,莫哈末再尼称罗斯玛的辩护是非常空洞,而且也没有可靠的证据,对控方提出的指控给出合理的怀疑。
 
坚称罗斯玛助理是策划者
代表律师对证人提出质疑

不过代表律师团队坚称,罗斯玛助理理查(Rizal Mansor)才是整个计划的幕后推手,他在罗斯玛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她的职位和影响力来实现他的目的。
 
对此,罗斯玛也曾多次表示不满,认为理查与砂拉越学校电供计划有关,但控方却没有提控他,反而传召他供证,一起指证罗斯玛。
 
同时请愿书还点名几名案件证人,包括前教育部秘书长玛迪娜(Madinah Mohamad)、前教育部长马哈基尔(Mahdzir Khalid),以及前教育部秘书长阿里亚斯(Alias Ahmad)。
 
律师认为,由于上述几人参与了太阳能舞弊案相关的不法行为,因此莫哈末再尼不应采用并相信他们的证词。
 
控诉法官拒绝退审
罗斯玛代表律师团队指出,从整体来看,莫哈末再尼的判决是错误的,他做出的裁决与审判中提供的证据出现了矛盾。
 
他们补充,法官断定罗斯玛在纳吉担任首相期间,干涉政府事务是错误的;再加上莫哈末再尼向罗斯玛判处了重刑,却没有考虑减刑因素,也是不对的。
 
另外,罗斯玛律师也提出了另一份单独上诉请愿书,声称由于在高庭审判前,第三方就释出了对罗斯玛的有罪判词文件,因此莫哈末再尼应该退审。
 
惟当时莫哈末再尼拒绝罗斯玛的申请,并表明他所有的判断都是根据法律和事实所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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