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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获苏丹御准   吉兰丹伊刑法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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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获得吉兰丹苏丹莫哈末五世御准,《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一)》从昨天开始正式生效。
 
引导犯罪者返回正途
不是为了惩戒

吉兰丹州务大臣阿末耶谷表示,这项法令将赋权伊斯兰法庭审理,最高可判监3年、罚款或鞭笞6下的案件。

阿末耶谷指出,有关法令旨在教育和引导犯法的穆斯林重返伊斯兰正途,不纯粹是要惩戒他们。

“但愿,《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一)》的落实有助强化伊斯兰法,而且不只限于吉兰丹,也包括马来西亚其他州属。”

这项法案是2019年10月提呈至吉兰丹州议会,并获得通过。之后在苏丹2020年7月14日御准下,最终于2020年12月31日宪报为法律,但直至昨天才生效。
 
丹伊刑法增24条文
纹身或整容将对付

而吉兰丹州政府也在原先的伊刑法中,增加了24项条文。

新增条文下,穆斯林若犯下这些罪行都将受到惩戒:
  • 与尸体发生性行为
  • 与非人类发生性行为
  • 阻止夫妻生活
  • 断绝亲情
  • 试图脱离伊斯兰
  • 不尊重斋戒月
  • 纹身、整容
有关法案是根据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Ⅱ)法案,以及1985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法案进行重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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