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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国盟不支持反跳槽法 刘华才:我们只求更全面的诠释
民政党主席刘华才表示,该党支持反跳槽法,惟政府须先厘清“跳槽”的定义,做出更全面的诠释。
不过当被问到原定于下周一(4月11日)提呈的反跳槽法再度被展延时,刘华才却似乎没有收到消息。
遭开除后加盟他党
刘华才:未必算“跳槽”
刘华才今天在记者会上重温政府此前对“跳槽”一词所释出的3大定义,其中包括:
- 政党议员转投他党,或成独立议员
- 议员被政党开除
- 胜选独立人士加入任何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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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举例,若相关议员为了揭发领袖舞弊问题,而遭党开除才加入其他政党,这样的情况被视为“跳槽”,对议员非常不公平。
“若与党主席的意识型态不同而被开除,要怎么定义?什么原因被开除后加盟他党才算是跳槽,这需要全面定义。”
独立议员“加入”其他政党
刘华才:是否算跳槽?
同时刘华才补充,独立议员加入其他政党的定义,也需要更清楚的诠释。这是因为马来文中的“Lompat”是跳的意思,而“跳”和“加入”又是两码事。
“‘加入’并没有从一个政党‘跳’去另一个政党。”
他还以上届大选的峇都国会议席作为例子,指当时还是独立人士的峇都国会议员峇拉峇卡兰,在公正党的支持下胜选,随后加入公正党,这是否也被视为“跳槽”,有待确定。
反跳槽法乃修宪大事
刘华才:不可随便下定论
刘华才强调,民政党绝对认同一个议员在胜选后,加入其他政党,属于“跳槽”行为。
不过他认为,所有对于“跳槽”的定义需要经过慎重考量,因为这是修正宪法的大事,不可草率下定论。
“为什么要2/3的多国会议员支持才可以修宪?因为这非常重要,所以不可以随便。”
刘华才表明,没有人反对通过反跳槽法,但政府应该制定一个更全面的法案,至少应该解决现阶段的问题。
“为了不要在国际社会上被取笑,我国应该要有一个更全面的反跳槽法。”
否认国盟不支持反跳槽法
另外,刘华才也透露,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已于上周二(3月29日),与国盟见面探讨反跳槽法,惟他不在内阁、不懂详情。
“当时民政党已提出这样(全面定义)的看法了,至于是否会做任何修改,我不知道,因为我不在内阁。”
尽管如此,他强烈否认国盟不支持反跳槽法的指控,并指出该法案须在来届大选前提呈国会,避免再有跳槽情况出现。
反跳槽法提呈日期延迟
刘华才“蒙查查”没收到消息?
尽管刘华才今天在记者会上说了一连串关于“跳槽定义”相关事宜,但当被记者问到反跳槽法再度展延一事时,刘华才却表示自己没收到消息。
“有宣布延期吗?我不知道。”
不过他指出,国会上议院特别会议依然会照常在4月12日举行,惟不知提呈反跳槽法到国会的确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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