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6大马籍母亲与政府达成和解 18岁以下海外子女可申请公民权
终于等到这一天!6名大马籍母亲与联邦政府,就海外产子不获公民权案达成和解,让这个纠缠了多年的公民权法律争议告一段落。
同意维持高庭4年前裁决
由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早记录了这6名大马籍母亲及“家庭前线”(Family Frontiers)组织的和解协议。另四司分别是上诉庭主席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娜丽妮、诺丁哈山和哈尼巴。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代表6名母亲及共同上诉方“家庭前线”的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指出,双方已同意维持吉隆坡高庭4年前的裁决。
他表示,6名母亲的儿女皆是在去年修宪案通过前所生,年龄在18岁或以下,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他们有权申请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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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其他凡是在去年《联邦宪法》修正案通过前,母亲为大马公民,父亲为外籍人士,并在海外出生且未满18岁的子女,如今皆可向内政部申请公民权!
据报道,此类公民权申请将根据《联邦宪法》第26(1)条处理,并须符合第15(2)条的相关条件,包括提交必要的支持文件。
不过,据The Edge报道,该修正法案仍需正式刊宪后方能生效。
律师:裁决具历史意义 “应向18岁以上人士发放公民权”
古迪亚星随后在庭外召开记者会形容,此次同意判决是深具历史意义的裁决,纠正了长期以来对女性的歧视。他补充,虽然18岁以下的子女可申请公民权,但获批与否仍取决于宪法第26条文所阐明的条件。
此外,他也敦促政府考虑向18岁以上的人士发放公民权。
“因为拖延和官僚主义的阻碍,他们的申请无法得到处理。”
案件纠缠逾4年终告一段落
“家庭前线”和6名大马女性公民,是于2020年12月18日入禀诉讼,联合起诉大马政府、内政部长,和国民登记局,要求法庭宣判,大马籍女性同样有权把国籍传递给她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2021年,吉隆坡高庭端出标杆裁决,宣判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取得大马国籍,不过3名答辩人稍后提出上诉。
上诉庭在2022年8月5日以2比1多数票裁定,大马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权依法成为大马公民。
同年12月14日,联邦法院批准家庭前线对上诉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去年10月,国会三读通过公民权修宪案,允许未来大马籍母亲与外籍父亲所生下的海外子女自动获得公民权。
法案也修正宪法第15条款,政府可在认为“合适的特殊情况下”,向18岁以下的任何人发放大马公民权,也就是从原本21岁以下的年龄限制,下调到18岁以下。
不过,该修宪案目前尚未正式颁布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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