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以来,大马电影审查委员会(LPF)一共禁止了16部电影登上大荧幕。

3年内16部电影禁止上映
“恐引起公众不安、宗教等问题”

内政部长赛夫丁在议会书面回复中指出,过去3年内,共有16部电影禁止在我国上映,因为当局发现有关电影的内容,可能会引起公众的不安、宗教、社会文化和道德问题。

赛夫丁也在书面回复中,列出了几项电影被禁止放映的原因,包括含有政治和宗教元素、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以及性爱或裸体场景。

同时,该部门也详细说明,这些电影内所描绘的场景,间接在鼓吹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LGBT)的生活方式、倒戈政府、伊斯兰恐惧症、吸毒和残忍行为。

“共有6部电影在 2020 年从未登上大银幕,包括一部由以色列制作的电影,而在 2021 年和 2022 年分别有5部电影被禁止上映。”

LPF续扮演好监督角色
“不违反指南就可放映”

另外,赛夫丁还保证,大马电影审查委员会将继续履行其职责,保护公众免受电影中的负面价值观误导。

他强调,当局并不会限制那些旨在娱乐和教育大众的电影,同时也会将国家电影业提升到国际水平,而大马电影审查委员会在审批电影时会关注4个方面,分别是公共安全与次序、宗教、社会文化福祉,以及次序与纪律。

“只要不违反指南,就会允许放映电影,但若发现电影中的场景或对话违反了任何概述的规定,大马电影审查委员会有权命令更改电影的内容。”

赛夫丁解释,为了除去敏感画面,电影会经过少许“加工”,比如剪切场景、模糊内容、静音对话、删除字幕或任何其他不影响电影故事情节的合适剪辑。

“只有当电影的类型或整体故事情节‘离谱且不适合’公众时,大马电影审查委员会才会发布禁令放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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