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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驳回检讨申请 律师:邦莫达夫妇将提上诉
沙巴国阵主席邦莫达及其妻子芝芝依洁蒂在今年9月,因涉及串谋和受贿案件,遭地庭宣判表罪成立。尽管他们随即申请要求检讨这项裁决,但高庭今天宣布驳回上述申请,而这也意味着邦莫达与芝芝依洁蒂需要出庭自辩。
邦莫达夫妇申请失败
高庭拒检讨地庭裁决
吉隆坡高庭司法专员阿兹哈(Azhar Abdul Hamid)指出,高庭同意控方初步反对检讨地庭裁决的提议,因此邦莫达夫妇仍需出庭自辩。
较早前,聆听主控官刘锦豪(译音)副检察司曾提出,邦莫达夫妇应该通过致函高庭,申请检讨裁决的申请,而不是通过动议通知(notice of 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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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他的说法,邦莫达夫妇提交动议通知已违法了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5和36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325和326条文,因此高庭不应同意检讨他们的裁决。
对于今日这项判决,邦莫达夫妇的代表律师古马然德兰对记者表示,他们将提出上诉。
遭控受贿280万令吉
邦莫达与芝芝依芝蒂,被控于2019年5月3日,收取高达280万令吉的贿金,以让时任第二财长批准FELCRA投资的1亿5,000万令吉基金产品报酬。
作为时任FELCRA 非执行主席的邦莫达,被控通过妻子芝芝依芝蒂的名义,以不同基金会账号收取贿金,目前面对3项控状:
第一控状:指控邦莫达通过妻子名义,在位于美拉蒂花园(Taman Melawati)的大众银行分行,接受大众信托基金投资代理马迪(Madhi Abdul Hamid)的220万令吉现金贿赂。
第二项控状:指控邦莫达通过芝芝依芝蒂名义注册的大众伊斯兰财富成长信基金(PITGF)收受26万2,500令吉的贿金。
第三项控状:指控邦莫达通过妻子名义,运用益德系列基金(PITSEQ)账号收取信托基金诺哈里(Norhaili Ahmad Mokhtar)收受33万7,500令吉的现金贿赂。
罪成可判最多20年监禁
至于芝芝依芝蒂则被指串谋受贿,透过推荐大众信托基金的经纪给丈夫,从FELCRA投资的1亿5,000万令吉信托基金抽取报酬。
两人皆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 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不超过贿金的5倍或最低1万令吉。
案件的诉讼程序自2020年1月2日开跑至今,共涉及30名证人,惟夫妻2人皆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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