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宪法九司今天一致裁定,“非自然性行为”属国会执法权限,宣判《雪兰莪伊斯兰刑事法令》第28条文抵触宪法。LGBT社运份子对裁决表示欢迎,认为这是一个宪法上的重大里程碑。
LGBT感谢司法归还权益
同性性行为入罪化有违人权
“我们这些人同在一起”(Pluto)非政府组织创办人周凯文向《马来邮报》表示,不少人过去在《雪伊刑法令》下受苦,甚至有人失去了工作、被家人唾弃而流浪或自杀。如今,终于获得伸张正义。
“这项裁决是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LGBT)运动的一项胜利,但仍有其他法令影响他们生活。”
彩虹运动组织主席努曼阿菲菲形容,这项裁决是宪法上的一大里程碑,也鼓舞了LGBT继续争取更多权益。她说:“因同性性行为而入罪,危害LGBT群体的福祉,如同剥夺他们享有平等待遇的权益,更是一种污蔑、歧视和暴力对待”。
《雪伊刑法令》为何会被挑战?
一名35岁穆斯林男子在2018年,因为与同性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而被控上伊斯兰法庭。男子否认有罪,入禀法庭挑战《1996年伊斯兰刑事法(雪州)》第28条违反宪法。
根据该法令,任何人和任何男人或女人、动物进行非自然性行为,皆属于违法。一旦罪成,被告将被罚款最高5千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鞭笞不超过6下,或综合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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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伊刑法无权管同性性爱 LGBT:司法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