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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大马卡超过3次 国民登记局有权调查
国民登记局今天在面子书上发布大马卡(MyKad)的罚款说明,并强调遗失大马卡超过3次的民众将受到当局调查。
大马卡遗失罚款
- 第一次:RM100
- 第二次:RM300
- 第三次或以上:RM1,000
当局表示,第二次遗失大马卡必须向警方报案,而遗失大马卡第三次或以上的人士将遭到国民登记局调查。
欲知更多详情,可拨打国民登记局热线03-88807077或浏览官网www.jpn.gov.my。
为了躲过罚款
80%人遗失报假
不过,槟城警方曾表示,不少民众为了避免被罚款,选择在遗失大马卡时故意报假案。当中80%报假案都是为了避免重办而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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