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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被警车撞上怎么做? 律师:司机要冷静不能慌
近来,一辆车子在道路行驶时遭尾随的警员摩托撞上,司机趁机在网上询问,车主能向警方索取赔偿吗?该通过什么管道要求赔偿呢?如今有律师出来解答疑惑。
警摩托车不慎撞车子尾部
社交媒体流传的有关影片,是涉事轿车通过后方行车记录器所拍下。视频显示司机听到后方传来紧急车笛声后,便把车子移向右边。
惟警察闪避不及,直接撞上车子的尾部,导致车子毁坏以及车身出现刮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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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还可以听到,交警向司机道歉,并要求司机把车子移到路边洽谈。
有关视频上传到社交媒体后,引起网民议论纷纷,有人提问一旦发生这样的事件,司机要如何索偿?
司机受促要冷静勿惊慌 “须24小时内向警投报” 律师莫哈末阿马(Muhammad Akmal Arif Shamsul Kahar)向网络媒体《Majoriti》表示,如果发生类似事故,司机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惊慌。Salam, nak tanya, kalau KES macam ni, kena buat apa untuk tuntutan ?? pic.twitter.com/BRik5ZkHKI— CEO OF EXPOSE (@druglordfxdl) March 11, 2024
“我知道很多人在这样的情况不知该怎么办。要是发生这样的事情,司机必须在24小时内向警方投报并提供证据。”
莫哈末阿马续说,这是因为警察部队的交通工具都没有保险保障。
“但受害者无须担心,你还是可以向政府要求赔偿。”
“政府须为公务员犯错负责”
受害者有3年期限采取行动
莫哈末阿马还说,警员摩托概括在“政府交通工具”类别,当中包括部长或王室的官方车辆、警队交通工具如警车、流动警局、消防车和救护车等(不包括私人车辆)。
该名律师指出,根据《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5条文规定,任何公务员必须为自己的犯错行为、疏忽,又或者是罔顾他人负上责任。
“这意味着,根据相关法律,如果公务员犯错、疏忽,或没有履行职务,政府必须为其行为负责。”
莫哈末阿马补充,政府在《1948年公共机构保护法令》下拥有优势,因为涉及政府车辆的车祸,只有3年期限可把政府控上法庭。
换言之,受害者一定要在3年的期限内,尽快采取法律行动,否则法官很大可能不会处理这类索偿。
“《1948年公共机构保护法令》规定任何法律行动,包括罚单、提控或诉讼,必须在案件发生的3年(36个月)内进行。”
消息来源:Majori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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