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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又三年调查进度龟速” 邹宇晖促新政府正视赵明福案
2009年发生的赵明福命案真相,迟迟未水落石出。内政部长赛夫丁透露,总检察署已在今年1月把赵明福命案调查报告,退回给调查官(IO),要求警方重新传召重要证人问话。
“警方将传召重要证人问话”
赛夫丁:已指示重查赵明福案
行动党劳勿国会议员邹宇晖日前要求内政部说明,2018年至今,内政部对赵明福案重新开档调查的进展。同时,邹宇晖也询及,团结政府会否根据《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及第304条文(误杀),成立新的调查小组调查此案。
对此,内政部长赛夫丁昨日(3月20日)透过书面回答方式,回答邹宇晖的提问。赛夫丁指出,内阁于2018年同意,让大马皇家警察援引《刑事法典》第342条文(非法囚禁),重新对赵明福案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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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来到今年,总检察署也已在1月6日把调查报告退还调查官。同时,总检察署也要求警方在传召重要证人问话后,再把调查报告重新提呈到总检察署,以取得进一步指示。
“警方将会传召证人问话以完成调查报告。”
因此,赛夫丁强调,他无意再针对此案发表更多的评论,以免影响调查工作。
“应以刑事杀害或谋杀条文调查”
邹宇晖抨击调查进度“龟速”
不过,尽管内政部强调此案已重新进行调查,但是挑起此课题的邹宇晖仍在面子书上表达不满。
邹宇晖认为,总检察长应该指示警方以刑事法典304条文 (刑事杀害)或302条文(谋杀)调查此案,而非刑罚较轻的342(非法禁锢)条文。
他相信,如此一来,方能平息人民的怨气,并彰显新政府对扣留期间死亡案件的重视。
“上诉庭在2014年裁决赵明福之死,是由身份不明的一名人士或多名人士的非法行为所造成,而这些不明人士包括反贪会的官员。总检察长应根据上诉庭的判决,指示警方以刑事法典304条文 (刑事杀害)或302条文(谋杀)调查此案。”
同时,他也在声明中抨击,赵明福案因为官僚主义的主导,简直是以龟速的方式进行调查,导致司法体制迟迟无法把加害者绳之于法。
“上诉庭早在2014年就已做出相关裁决,内阁也在2018年议决重新开档调查赵明福一案。但警方迟至2020年2月,才将相关调查报导提交给总检察署。直到3年后的今天,总检查署又指示警方重新调查及向证人录供。”
邹宇晖认为,赵明福案件一直在“调查” 的漩涡中不断循环,三年又三年,没有结果。
促新政府把握时机厘清真相
邹宇晖:还受害者及家属公道
因此,邹宇晖促请,相关单位应该要正视此案,加速对案件的调查,而不是以程序为借口,无故拖慢案件进度。
“新政府应把握执政时机,积极推动转型正义,厘清赵明福悬案的真相,对付当年反贪会内的凶手,才能还受害者及家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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