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古来校花撕票案曾轰动一时 法庭裁决主谋改监40年逃死刑
16年前轰动全马的女高中生赖映兴遭撕票案,涉案主谋逃过一死,今天获联邦法院改判40年监禁。
聆听委派律师陈词后
联邦法院裁定免于死刑
现年38岁的被告郑锦洪,是根据2023年检讨死刑和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第847号法令)的规定,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他的死刑判决。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了控方和联邦法院委派的律师彭功成的陈词后,一致作出上述严谨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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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二司为扎巴丽雅和阿布峇卡。
与此同时,被告涉及的两项罪名,即绑架和谋杀罪名,也须分别鞭笞5下和12下,监禁刑罚同期执行,刑期从逮捕日2008年9月15日算起。
检察官早前反对申请
“这是很严重的案件”
较早前,郑锦鸿的申请曾一度遭主控官蒂雅莎兹瓦妮副检察司反对。
她指出,这是很严重的案件,年仅16岁的受害者被掐死,尸体被烧毁。
不过,律师彭功成为郑锦鸿陈词时说,由于在现有的绑架罪名下,已废除死刑,因此建议将郑锦鸿面对的死刑改为有期徒刑,即监禁30年至40年以及鞭笞。
“受害者并非活活被烧死”
律师:焚烧尸体是为毁尸灭迹
彭功成进一步陈词指出,法医当年的鉴定中确认,受害者在被烧尸前已死亡,死因是被勒死,且是立刻窒息。
他说,之前上诉庭也已确认郑锦鸿的焚尸行为是为了毁尸灭迹,并非为了折磨受害者。
他补充,没有证据证明受害者死前受到侵犯和折磨,并强调把一个人活生生烧死和焚烧尸体,是两种不同的情况。
“焚烧尸体是为了毁尸灭迹,并没有对死者造成很大的痛苦。法医说受害者是被勒死,马上死亡,也就是说,受到痛苦的时间是很短。”
彭功成也指出,郑锦鸿在案发时还年轻,思想不成熟,一时冲动犯下罪行。
案件回顾
女子兼职下班后被绑架
当年,赖映兴遭撕票的案件引起举国关注。2008年9月11日 9:30PM至10PM左右,就读古来苏丹依布拉欣国中的赖映兴(时年16岁),在结束兼职回家的途中,被4名少年强掳上一辆银色Kembara四轮驱动车。
隔天,赖映兴的家人接获绑匪打来的电话,对方向他们勒索RM60,000。惟在经过讨价还价后,赎金从RM60,000减至RM30,500,最后家属在绑匪指示下,将赎金带到指定地点。
警方逮捕4人归案
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几天后陆续在古来再也区一带逮捕7名男子,而赖映兴的遗体也于16日,在柔佛古来公主城附近的一处荒凉草丛被寻获。
警方证实,死者赖映兴因为窒息身亡,一半身体已经高度腐烂且遭严重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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