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校巴司机拍女童放上网 | 法官允校巴司机3万令吉保外 案件10月10日过堂
涉嫌未经允许拍摄女学生视频,并称呼女学生为“暗恋对象“的网红校巴司机,今天被控2罪,惟他不认罪,最终获准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
聆听控状时低头落泪
网红校巴司机不认罪
24岁的网红校巴司机今天在麻坡地方法庭,被控两项儿童性侵罪名。
被告在聆听控状时一度低头落泪,不过他也向承审法官沙雅尼(Sayani Mohd)强调自己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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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2024年4月到9月,傍晚5PM到6PM的这段时间,在居銮区新邦令金的一辆校巴上,亲吻他四岁外甥女的脸颊,存在性侵意图。
根据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若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第二项控状则是指被告于本月下午5PM至6PM间,反复注视着一名9岁女童,抵触2017年为儿童性侵法令第15(a)(iii)条文(非肢体性侵),可在第15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RM20, 000,或两者兼施。
律师要求减低保释金
法官允许以3万保外
虽然被告不认罪,但是担任此案主控官的柔佛检察署主任阿杜嘉化(Abdul Ghafar),向法官建议将每项控状的保释金定为RM50, 000。
他指出,此案属于严重罪行,引起社会关注,并收到各种意见,要求当局采取严厉行动。
此外,他也要求法庭禁止被告接触受害外甥女及其姐姐,以及作为控方证人的外甥女母亲(被告姐姐)。
然而,被告的律师乌玛(Umar Zulkarnain)则以被告只是一名校车司机,没有固定薪资为由,要求减低保释金。
法官沙雅尼在聆听控辩陈词后,最终允许被告以RM30, 000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定于10月10日过堂。
未经允许拍摄女学生
校巴司机遭警方逮捕
早前有网民揭发,被告经常在短视频平台TikTok上载自己工作时,与学生互动的片段,并以“暗恋对象”、“爱人”等来称呼这些小学生。
帖文发出后,随即引来大批网民的注意,认为这已构成儿童性骚扰,促请有关当局立即采取行动。
居銮警方接获报案后,于上周五(9月6日)在新邦令金逮捕被告,并获推事批准延扣5天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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