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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SRC案终极裁决司法检讨开审 代表律师要求其一法官退出
前首相纳吉申请检讨SRC公司案终极裁决的司法审核今天开庭。然而在开庭不久,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便针对审理此案的联邦法院五司阵容,提出初步反对。
不过,根据最新进展,沙菲宜的初步反对已遭到五司一致驳回。
质疑五司中有上诉庭法官
沙菲宜提出初步反对
此案是在今天9:42AM开审,由沙菲宜介绍辩方以及控方的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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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双方团队介绍后,沙菲宜便提出反对审理此案的五司阵容。
此案由联邦法院五司审理,五司以东马首席大法官阿都拉曼瑟比为首,成员包括联邦法院法官王南吉、罗扎丽雅、诺丁和上诉庭法官阿布巴卡。
沙菲宜表示,审理此案的联邦法院五司必须都是由联邦法院法官组成,但五司中却有一名上诉庭法官,也就是阿布巴卡。
他说,阿布巴卡只是上诉庭法官,因此不具资格审理联邦法院的案件。
上诉庭法官聆审符合规矩
主控官:辩方本末倒置
主控官希旦峇兰则在沙菲宜提出初步反对之后,进行陈词时表示,辩方根本是在本末倒置。
他说,在联邦法院第122条文下,除了上诉庭主席以外,上诉庭法官是允许聆审联邦法院的案件。
希旦峇兰也说,如果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提名上诉庭法官列席在联邦法院的聆审阵容,那就意味着该名法官具备能力审理有关案件。
“(辩方)不该告诉法庭,应如何组成聆审案件的法官阵容,这是藐视的行为。”
希旦峇兰在沙菲宜表达陈词后表示,辩方无法证明法院是在恶意下安排上诉庭法官阿布巴卡审理此案。
“没有显示当中存有恶意(mala fide),一切都是猜测。”
随后,联邦法院五司在11:51AM暂时休庭,并在2:00PM恢复庭审,以决定是否批准纳吉律师提出的初步反对,让上诉庭法官阿布巴卡退审。
“首席大法官有权委上诉庭法官”
法院五司一致驳回反对
而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在2:00PM重新开庭后,宣布聆审五司一致驳回辩方的反对。
“我们不认为阿布巴卡应该退出这项司法检讨申请的审讯。”
“法律清楚阐明,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拥有酌处权,即可以根据联邦宪法第122(2)章安排一名上诉庭法官参与联邦法院案件。”
对此,阿都拉曼宣布上诉庭法官阿布巴卡可以继续审理此案。
要求搁置联邦法院3决定
纳吉提出司法检讨
纳吉去年8月23日罪成入狱之后,向联邦法院对其SRC公司案件的罪成裁决,提出司法检讨申请。
另外,纳吉也要求搁置3项联邦法院的决定:
- 驳回纳吉要求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退审的申请
- 驳回纳吉提出新证据的申请
- 驳回纳吉要求联邦法院宣判,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2020年判处纳吉罪名成立的审讯无效,并重审此案的申请
这也意味着,如果联邦法院批准申请,纳吉就会被宣判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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