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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6年一马案审讯 纳吉自嘲:我已可参加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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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公司案抗辩程序迈入第二天。前首相纳吉供称,他不只从未到过在逃商人刘特佐位于吉隆坡起平路的住所,也不晓得刘特佐是如何取得他的私人手机号码。

称一马公司管理层频繁到访
纳吉: 从未到过刘特佐隆住所

纳吉今天出庭抗辩时郑重指出,自己从来都没有到过刘特佐位于吉隆坡的住所。

“相反的一马公司案的多名前管理层,例如一马公司前执行长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前财务长阿兹米(Azmi Tahir)和我本身的前特别官员安哈里(Amhari Efendi Nazaruddin)都曾频繁到访刘特佐的住所。”

因此纳吉控诉,上述行为充分说明,一马公司的管理层参与了和刘特佐的合谋。

强调一马公司不存在分离工作模式
“管理层常在同一笔交易中合作”

不只如此,纳吉也否认沙鲁指曾在其吉隆坡大使朗格路见过刘特佐的说法。他表明自己也不知晓证人所谓的一马公司存在“分离工作”(work in silo)模式。

“若一马公司真的存在这种工作环境,我绝对不会容忍。”

“证人证词显示,有个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协调犯罪计划。像沙鲁、吕爱霜、阿兹米塔希和哈金这样的控方证人,经常在同一笔交易中合作,尽管他们声称是各自独立工作的。”

纳吉说,这些人之间存在有意且协作的情况,完全和所谓的独立、分离工作模式的说法相矛盾。

指自己对刘特佐计划毫不知情
“全是由刘特佐单独策划的”

他重申,沙鲁所谓的“分离工作”模式根本毫无根据,自己对刘特佐的计划也毫不知情。

“这是一项由刘特佐单独策划的协调计划,而我对此毫不知情也没有参与其中。”

纳吉强调,自己从未向刘特佐传达过任何指示,也对刘特佐代他行事的说法一无所知。

“这些论点完全是由刘特佐的合谋者所炮制,以用来向上述人员传达统一指示。”

纳吉:不知刘特佐如何取得我号码
“通过继子里扎才认识刘特佐”

同时,纳吉也表示,他不知道刘特佐是如何取得他的私人手机号码。不过,他透露自己是通过继子里扎认识刘特佐。

“里扎与刘特佐的弟弟刘特升在伦敦相识。这种家庭关系可能让刘特佐取得我的联系方式。”

但是,纳吉强调,大马许多人都有他的私人手机号码。

“我必须说,这就是马来西亚的政治文化。不只是我,前任首相、部长也是如此。”

检方此前主张,刘特佐是在纳吉授意下,参与一马公司案相关的不当行径。惟辩方则辩称,纳吉对此事毫不知情,全都是刘特佐及一马公司管理层所为。

遭一马案起诉后历经了六年
纳吉调侃:我已可参加司法考试

除此之外,纳吉也在庭上调侃称,自己历经6年多的一马公司案件审判后,或许已经可以去参加司法考试。

纳吉是在辩护过程中回答辩护律师沙菲宜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沙菲宜当时询问纳吉,是否知道根据法律,调查人员有责任告知嫌疑人具体的指控,以保证调查的公正性。

对此,纳吉先是回应称自己并不知情,但是他随后也补充,作为一个外行人,他认为调查人员应当先询问他。

接着沙菲宜和纳吉便一搭一唱调侃称,历经6至7年的起诉过程,如今纳吉自己也许可以去参加司法考试了。

控诉未经公正调查程序
纳吉:难有公平的审讯

纳吉后来也控诉,一马公司案的调查过程中存在非常明显的问题。因为起诉书在他受询前的一个月就已经准备好。

“作为嫌疑人或潜在被告,调查人员在经过调查后再询问嫌疑人,以确定其真实性。只有在此之后,才能决定是否要起诉某人。”

纳吉认为,公平的审判应该要建立在公正的调查之上,如果调查本身存在问题,就很难有公平的审判。

吉隆坡高庭在10月30日裁定纳吉在一马公司案的25项控罪,表面罪名成立,纳吉须出庭抗辩。

这25项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的洗钱罪,涉及约22亿7000万令吉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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