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指纳吉被蒙骗误将钱当“捐款” 副检察司反驳: 重点在于钱出自何处
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1MDB)续审。代表律师沙菲宜强调,早前汇入纳吉银行户口的沙地阿拉伯“捐款”皆用于公共利益,而非纳吉个人用途。
纳吉将“捐款”用予人民福祉
律师: 没花在个人身上享乐
沙菲宜今天在为一马公司案件进行结案陈词时指出,多名证人证实,纳吉把收到的“捐款”用来为人民谋取福祉。
“我们已证明,99%的钱都不是用于他(纳吉)的私人用途,例如购买游艇、私人飞机、在纽约的酒吧请客开香槟。”
对此,他认为,这违背了腐败的本质,因为纳吉拿了钱之后,没用于个人享乐上。
否认纳吉是“强盗”
律师: 就算是也是“罗宾汉”
针对纳吉律师的论点,上诉庭法官柯林劳伦斯询问:“资金用于政治目的,而非个人的用途,有何区别?”
随后,沙菲宜回应说上述两者存有区别。而他以不点名方式,引用前首相马哈迪称呼纳吉为“强盗”例子说,若纳吉是“强盗”,那从他银行户口使用的资金来看,应该被视为“罗宾汉”一样的“强盗”。
“我引用一名老人家(敦马哈迪)的话,如果(纳吉)是盗取1MDB资金的‘强盗’(Perompak/Penyangak),我肯定(纳吉)也是罗宾汉,通过政治、社会福利和企业社会责任(计划)的方式,造福社会。”
罗宾汉(Robin Hood)是英国民间流传的侠盗,勇于和残暴的统治者对抗,劫富济贫、行侠仗义,而被世人铭记至今。
指纳吉被蒙骗误将钱当“捐款”
律师:纳吉有归还大部分钱
另外,沙菲宜重申,纳吉当时收到4封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的信函后,一直误以为其银行户口收到的钱是捐款。
随后,沙菲宜续辩称说,纳吉随后也将其存在银行户口中的6.2亿美元(约26亿令吉)“捐款”归还,意味着他的当事人不存在欺诈行为。
指纳吉如何处置“捐款”并不重要
副检察司: 重点在于钱出自何处
不过,副检察司卡玛巴哈林(Kamal Baharin Omar)却认为,纳吉如何处置有关“捐款”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关“捐款”出自何处。
另一名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也认同,纳吉将“捐款”用于什么目的皆不是重点,而是有关资金是否为纳吉带来好处,因为大马《反贪法令》中有阐明,“贿赂”定义包括了慈善、赞助或捐助形式。
对此,两人也反驳说,纳吉使用“捐款”用途或方式,并不影响4项滥权指控和21项洗黑钱罪名是否成立的判定。
纳吉被控25控罪
4项滥权贪腐、21项洗黑钱
纳吉在一马公司案中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7000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在4项滥用职权的控罪中,纳吉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间,在吉隆坡武吉锡兰的大马银行犯下罪行。
至于21项洗钱罪名,纳吉被控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期间在同一家银行犯罪。
纳吉于2018年9月20日被提控,其刑事案审讯始于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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