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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临时措施法》一读暂免7种合约法律追究

Ang Chin Ann 12/08/2020 | 05:56 MYT
新冠疫情的突然爆发,导致许多合约纠纷也随之增长。为了有效解决相关问题,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今天在国会提呈《2020年减低新冠疫情冲击临时措施》法案,修正16项相关法令,并进行一读。
为什么要修正法案?
主要是因为政府在3月18日至8月31日实施行动管制令期间,宣布及实施了刺激经济、援助中小型企业经济,以及短期经济复苏等计划,以协助陷入财困的商家与民众。这些计划直接或间接影响了不同的合约。
修正法案就是要让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履行的合约,包括房屋买卖、租赁以及劳资双方,都可以新修正法案来进行调解。修正法案也允许7种合约,不因某方在疫情期间无法履行合约义务而被追究法律责任。任何一方若因无法履行合约责任而引发纠葛,可透过调解方式解决。
根据法案,“豁免”无法履行合约问责的有效期是从3月18日至12月31日。不过,法案也给予部长颁布延长有效期宪报的权力,但阐明不得超过法令生效后的2年。
哪7种合约可以“豁免”法律追究?
1. 建筑工程或工程顾问合约,以及其他与建筑材料、员工、器材供应等和建筑相关的合约。
2. 建筑或供应合约内阐明的履行合约保证或其他同等保证。
3. 专业服务合约。
4. 非住宅不动产租约。
5. 提供商务活动、休闲娱乐、婚宴、社交聚会或体育等活动的场地、住宿、交通、餐饮、设置等服务的合约。
6. 《1992年旅游法令》下规定的旅行社合约和推广大马旅游的合约。
7. 宗教朝圣合约。
哪些法令涉及此次修正法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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